人民日報怒批“攔婚車索要50條香煙”,廊坊不能裝聾作啞了!
原創 李萬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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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有關部門不能裝聾作啞了!
昨日(11月8日),人民日報發文:攔婚車“索要50條香煙”?已涉嫌違法犯罪!
事發河北廊坊香河縣。
11月5日,當地一對新人結婚,新郎帶著婚車隊前去酒店迎娶新娘。
為什么去酒店迎娶新娘?
因為,新娘是外地人,只能提前入駐酒店,等待良辰吉日。
萬萬沒想到,新娘子剛上婚車,兩輛白車就堵住婚車去路。
緊接著,十幾個人一擁而上,圍了過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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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要干嘛?
美其名曰:討喜!
要多少?
50條香煙!
看他們那些無賴的嘴臉,連一根香煙都不值,只值一口唾沫、一個耳光。
但是,不給香煙,就不讓走。
時間一分一秒地過去了,有人提出報警。
大喜的日子,新郎新娘不想和那幫人爭論,好言好語跟對方商量,帶的煙沒那么多,希望能高抬貴手。
那幫人提出,拿10條最貴的香煙也可以。
10條最貴的香煙多少錢?
抽煙的人大概都知道,至少5位數。
這不是攔路敲詐嘛!
就這樣扯來扯去,雙方在酒店門口對峙一個多小時,新娘子都被急哭了。
新人不愿意耽誤吉時,更不愿意大出血,喂飽這群游手好閑的攔車人,打車去往婚禮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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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機很生氣,發視頻曝光了這起“討喜”行為。
沒想到,視頻很快看不見了。
是不是影響了當地聲譽,被人刪除了?
網友們議論紛紛:“這是打著風俗之名,行搶劫敲詐之實。”“給人家喜慶日子添上一抹陰霾,是缺德帶冒煙。”
我說句掏心窩子話,這種行為,惡俗,惡劣,惡心,我也非常反感,甚至憤怒。
事情就這么個事情,經過就這么個經過。
人民日報直接“點穴”:“這種行為不僅褻瀆了傳統,更因索要高價財物、不給不讓走而逾越了道德底線,觸碰了法律的紅線,嚴重擾亂了社會公共秩序。”
從涉案金額看,50條煙按通常市價折算,已達“較大數額”區間。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相關規定,數額較大或者多次敲詐勒索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廊坊有關部門,該采取行動了!
因為,從報道看,這很像是有預謀、有組織的團伙犯罪。
幾年前,“龍港丐幫”一詞頻頻出現在微博上。原來,在溫州蒼南龍港只要誰家結婚,“丐幫”就會主動找上門來,強攔婚車索要“紅包”。
“丐幫”的兄弟拿到錢后,便會留下一張紅紙,上面有“幫主”的名字及電話。主人家只要貼在門上,就表示這家已經給過錢了,如果其他的“丐幫”幫眾再上門討要,主人家可以撥打上面的“幫主”電話,“幫主”會出面解決問題。
據說,龍港共有6個“丐幫”,他們走街串巷,看到誰家門口張燈結彩,像是有喜事,就會向“幫主”匯報,“幫主”再召集成員。討到幾百元的紅包后,“幫主”再把錢分給“幫眾”,每人能拿到幾十元。
多年前,河北張家口市有以一個獨腿老漢為主的團伙,每天混跡于張北的各大酒店門前,遇見婚車便一擁而上將婚車圍住,不給錢就不讓走,給少了都不行,有的索要千元以上。
廊坊這起蘭婚車事件,與“龍港丐幫”和“獨腿老漢團伙”驚人相似。
廊坊,趕緊行動吧。
別讓幾只蒼蠅壞了廊坊的好名聲!
(來源:人民日報,百姓關注,魯中晨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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