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號,中國駐日大使館在X平臺直接甩出《聯合國憲章》第53、77、107條,日本外務省整整憋了72小時才憋出一句回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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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72小時里,東京到底慌啥?慌的是這條80年前的條款,壓根不是僵尸條款,是座活火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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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靠兩紙決議蒙混過關?門都沒有。1995年聯大確實投票說要廢除,2005年聯合國首腦會議也嚷嚷著刪除,日本外務省就拿這兩次投票說事兒:中國當年都點頭了,現在不許反悔。可法律專家一句話揭了老底:聯大決議有個啥強制力?巴勒斯坦建國決議通過了多少回,巴勒斯坦建國了嗎?沒有。美國封鎖古巴,聯大要求解除多少次,美國照辦了嗎?也沒有。
改憲不是請客吃飯。《聯合國憲章》第108條白紙黑字寫著:得聯合國大會三分之二國家點頭,還得安理會五常一個不落全同意。日本卡在第一關就動不了——它連提交草案的資格都沒有。
所以日本網民炸了鍋:"原來這玩意兒還在啊!" 高市早苗們嘴上喊"臺灣有事就是日本有事",背地里在西南諸島挖防空洞、部署反艦導彈。這是軍國主義復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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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旅游業就慘了,被這幫政客的嘴炮干沒了2.3萬億日元,從業者罵得可難聽了。一面喊著"戰略互惠",一面搞軍事滲透。有評論說得特別扎心:"戰后日本把周邊國家滲透成啥樣了?連你家有幾把水果刀都摸得一清二楚,這種鄰居真沒問題?"
1945年憲章生效那天起,這條款就是給德日意量身定制的緊箍咒。德國被拍平了兩次,現在老老實實;日本呢?天皇還在,靖國神社還在,政客年年拜鬼,右翼還喊自己是"受害者"。美國這個"警察"私心太重,囚犯沒改造好就放出來,現在囚犯還想當警察,琢磨著賭第三次國運?
這把"法律核彈"從沒人用過的道理很簡單:老實人根本不怕,心虛的才天天琢磨怎么刪掉。擺在那兒比扔出來更管用。日本越嚷嚷"失效",越證明它清楚這東西真能要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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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外務省既然說條款"名存實亡",為啥急得跳腳?是玩文字游戲,還是心里真發虛?評論區聊聊你的看法——這80年前的緊箍咒,今天到底還靈不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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