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 現就劃定 榆陽區 煙花爆竹禁放、限放區域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禁放區域
(一)榆林繞城快速干道西環線以東、榆林繞城快速干道北環線以南、榆林繞城快速干道東環線以西(包括榆陽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青云集鎮)、榆馬大道連接榆溪河特大橋以北范圍內的區域為煙花爆竹禁放區域(包括上述路段)。
(二)榆陽區其他區域中,以下地點及其周圍200米內為禁放區域:
1.國家機關、重要軍事設施;
2.醫療機構、幼兒園、中小學;
3.博物館和文物保護單位;
4.商場、旅館、影劇院、網吧、娛樂等人員密集場所;
5.車站、碼頭、機場等交通樞紐以及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機動車停車場;
6.城市道路、過街天橋、地下通道以及其他地下空間;
7.易燃易爆物品生產、儲存、銷售、使用場所及其外部安全距離以內;
8.輸變電設施安全保護區;
9.山林、草原等重點防火區;
10.空氣質量自動監測站樣品采集區域。
二、限放區域
除上述規定禁放區域和禁放地點外,榆陽區行政區劃內其他區域為煙花爆竹限制燃放區域。
三、禁限要求
在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區域,全時段全域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在限制燃放煙花爆竹的區域,元旦、臘月二十三、春節、元宵節等法定節假期間,提倡不燃放煙花爆竹,其他時間禁止燃放煙花爆竹。重污染天氣和中、高考期間,榆陽區行政區域內一律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四、管控措施
(一)在禁止燃放區域(場所),除因重大節日、重要活動需要,經公安機關批準舉辦的焰火集中展演活動外,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二)舉辦焰火展演活動的,由主辦單位按照《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有關規定,向公安機關提出申請,依法取得《焰火燃放許可證》后,按照許可要求燃放。
(三)在禁限放區域內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由公安機關責令停止燃放;違反治安管理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執行中如遇國家、省、市相關政策調整,從其規定。
特此通告。
附件:榆陽區煙花爆竹禁放區域圖
榆林市榆陽區人民政府
2026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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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 源 |榆林市榆陽區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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