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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2日,太原市公安局萬柏林分局興華派出所成功搗毀一處非法儲存煙花爆竹窩點,查獲煙花爆竹708箱,刑事拘留一名犯罪嫌疑人。
經查明,2025年11月至12月期間,犯罪嫌疑人李某杰與同伙李某忠在未取得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證的情況下,非法販賣煙花爆竹牟利。二人各出資人民幣5萬余元,購買各類煙花爆竹1000箱左右,儲存至萬柏林區某倉庫內,目前已銷售200箱左右,非法獲利約5000元。
目前,李某杰因涉嫌非法經營罪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其同伙李某忠未到案,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涉案煙花爆竹已依法收繳。
2026年1月11日,太原市公安局小店分局劉家堡派出所成功查處一起非法儲存危險物質案件,依法行政拘留一名違法人員,當場收繳煙花爆竹82箱。
經查明,2025年12月以來,違法行為人楊某,通過網絡平臺非法購進煙花爆竹82箱,儲存在其居住的普通住宅內,并多次通過本地社交群發布隱晦銷售廣告,目前尚未售出。其儲存地點不具備安全條件,周邊人員密集,存在嚴重公共安全隱患。
楊某因非法儲存危險物質已被依法處以行政拘留,涉案煙花爆竹已依法收繳。
警方提示
煙花爆竹屬于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在居民住宅樓內儲存,無異于在群眾身邊埋下“定時炸彈”。住宅樓內人員密集、通風條件有限,煙花爆竹遇高溫、明火、撞擊極易引發燃燒爆炸,一旦發生事故,會迅速蔓延至整棟樓,造成重大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根據相關法律法規,任何單位和個人嚴禁在居民住宅、樓道、地下室等區域非法儲存、銷售煙花爆竹。
警方在此提醒廣大市民,要增強安全防范意識,自覺遵守相關規定,發現非法儲存、銷售煙花爆竹的行為,請及時撥打 110 報警,共同維護平安和諧的社會治安環境。 來源:太原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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