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是最好的營商環境”,保護民營企業家合法權益、杜絕刑事手段不當干預民事糾紛,是優化法治營商環境的核心要義。然而,一起橫跨浙江寧波、上海兩地的1046萬余元借款糾紛,卻讓民營企業家俞某陷入 “民事勝訴后遭異地刑事追責” 的維權困境,案件中民事與刑事認定沖突、司法程序爭議等問題,引發社會各界對民營企業家權益保護與司法公正的廣泛關注。
借款事實清晰 民事審判兩審勝訴
事件始于2014年至 2016 年,俞某以個人及原浙江某專建筑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浙江某專公司”)等四個賬戶,分四十余筆向上海某麓投資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簡稱 “上海某麓公司”)出借資金1046萬余元。雙方簽訂正式《借款協議》,上海某麓公司法定代表人劉某斌簽字確認,明確約定2016年12月31日前還款,此外還有手寫借條、微信聊天記錄等佐證借款事實,所有匯款均未注明 “投資款”,完全符合借貸關系法定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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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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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匯款記錄)
因上海某麓公司未按期履約,俞某于2017年在寧波當地提起民事訴訟。寧波市鄞州區相關法院支持其訴訟請求,判定上海某麓公司應償還借款;該公司股東、某森生物老板劉某輝申訴后,寧波市相關法院依法駁回申訴,維持原判。訴訟期間,劉某輝曾提出400萬元和解方案,因其后改口僅愿支付200萬元,遭俞某拒絕。2020年9月,經寧波市鄞州區相關部門經六個月偵查,出具 “本案虛假訴訟證據不足”的結論,進一步印證了借貸關系的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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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程序存疑:異地刑事立案 罪名程序爭議不斷
就在民事判決生效、借貸關系合法性得到多方確認之際,2020年10月,上海市奉賢相關部門以劉某輝報案為由,將這起已有明確民事判決的普通經濟糾紛列為刑事案件,先后以 “職務侵占”、“虛假訴訟 ”、“訴訟詐騙”多次變更罪名。據俞某反映,相關人員曾多次要求其放棄寧波民事訴訟,甚至在溝通中態度野蠻,“要錢就回去”等言論。2021年8月,俞某就相關不規范問題向奉賢等多部門投訴,后被通知前往協商,在做完筆錄后遭拘留,同年9月被逮捕。
案件審理過程中,程序爭議持續引發質疑。奉賢區檢察機關先后兩次無意義退偵,致俞某羈押期延長四個月,直至 2022 年 4 月才提起公訴。奉賢區相關法院以 “不可抗力” 為由中止審理,且未出具任何書面告知,恢復審理后又兩次延期達一年六個月,最終于2023年10月以 “詐騙罪”判處俞某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認定涉案金額 1160 多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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俞某不服一審判決提起上訴,相關人員竟提出:無罪案件他們無法消化!于是又延期至2024 年 5 月,上海市相關法院撤銷奉賢區相關法院判決,改判俞某 “虛假訴訟罪”,但刑期仍維持三年六個月。俞某及其代理人認為,這一判決明顯袒護基層法院錯誤,違背 “以事實為依據” 的司法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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俞某及其代理人指出,根據相關司法解釋,虛假訴訟的司法管轄權屬于虛假訴訟案件發生地,上海相關法院對本案的管轄權存在明顯瑕疵。而寧波相關部門早已明確本案不構成虛假訴訟,上海跨省卻以刑事手段干預民事審判的做法,與國家相關部門“堅決防止把經濟糾紛當作犯罪處理” 的明確要求相悖。
核心爭議聚焦:權益保護盼公正裁決
本案的核心爭議在于1046萬元的性質認定。俞某主張該款項為借款,除《借款協議》外,還有劉某斌手寫借條、四十余筆銀行流水、微信聊天記錄等多重客觀證據佐證,且所有匯款均未注明 “投資款”,不符合投資款驗資要求,工商注冊信息也明確顯示上海某麓公司實際注冊資本為零。眾多法律專家一致認為:即使該款項是投資款,俞某亦根本不涉嫌刑事犯罪!
俞某及其代理人認為,上海兩級法院僅憑上海某麓公司幾名普通員工的口供,無視客觀物證,認定該款項為投資款,被指 “重口供、輕物證”的明顯錯誤傾向。更引人關注的是,報案人劉某輝作為上市公司某森生物的老板,其企業曾在上海奉賢某醫療園區有投資合作關系。俞某懷疑,劉某輝利用地方合作資源影響司法公正。截至 2025 年 8 月,俞某已向上海相關法院、檢察院等多個部門申訴、投訴四個多月,均未取得實質進展。
作為民營企業家,俞某始終堅持自己的訴求:確認 1046 萬元借款的合法性,糾正刑事程序中的不規范行為,撤銷不當刑事判決,維護民營企業家合法的人身與財產權益。他堅信在法治中國的建設進程中,司法公正不會缺席。
目前,中央巡視組及相關部門已收到俞某的投訴材料。此案涉及的民事與刑事認定沖突、跨省司法管轄合規性等問題,不僅關系到個體權益的維護,更關乎民營經濟發展的法治環境,值得相關部門高度重視。俞某期待中央巡視組及相關部門能夠查清案件事實,依法依規給出公正結論,讓民營企業家在法治框架內感受到法治社會的公平正義,切實筑牢法治營商環境的制度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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