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巴東縣人民法院
執行懸賞公告
本院在執行申請執行人朱盛見與被執行人范定軍、王先瑩民間借貸糾紛一案中,因被執行人范定軍、王先瑩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現申請執行人朱盛見向本院提出執行懸賞申請,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六十二條,《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執行中財產調查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之規定,特發布執行懸賞公告如下:
被執行人:范定軍,男,1978年1月5日出生,漢族,住湖南省益陽市大通湖區金盆鎮有成村301號,經常居住地:湖北省巴東縣信陵鎮西陵路246號。公民身份證號碼:43232219780105****。
被執行人:王先瑩,女,1980年1月23日出生,漢族,住湖北省巴東縣官渡口鎮火峰村八組051號,經常居住地:湖北省巴東縣信陵鎮西陵路246號。公民身份證號碼:42282319800123****。
執行案號:(2021)鄂2823執恢706號
執行標的:借款本金200000元及利息、案件受理費2150元
懸賞內容:查找被執行人范定軍、王先瑩的財產線索及行蹤線索
懸賞金發放條件:
1、凡向本院舉報被執行人藏匿、轉移的財產線索,經法院查實并執行到位的,將以實際執行到位金額的5%作為懸賞金獎勵給舉報人,提供被執行人下落并協助找到的,獎勵500元給線索提供人;兩個以上舉報人舉報同一財產線索的,懸賞金由先舉報一方獲得,聯名舉報的,由聯名方共同獲得,自行分配。
2、舉報人員為被執行人、人民法院工作人員及其近親屬、利用職務便利獲取線索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申請執行人及其代理人或者存在其他不應發放懸賞金情形的,不予發放懸賞金。
懸賞有效期限從本公告發布之日起至本案執行完畢之日止。
本院將對舉報人的身份人及舉報線索的相關情況嚴格予以保密。
特此公告
舉報電話:0718-4335995
聯系人:陳法官
二〇二六年一月二十二日
湖北省巴東縣人民法院
執行懸賞公告
本院在執行申請執行人江永香與被執行人向文祝民間借貸糾紛一案中,因被執行人向文祝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現申請執行人江永香向本院提出執行懸賞申請,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六十二條,《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執行中財產調查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之規定,特發布執行懸賞公告如下:
被執行人:向文祝,男,1971年11月23日出生,土家族,居民,住湖北省巴東縣沿渡河鎮龍池坪村四組40號。公民身份號碼:42282319710804****。
執行案號:(2024)鄂2823執恢331號
執行標的:借款本息250000元、案件受理費2240元
懸賞內容:查找被執行人向文祝的財產線索及行蹤線索
懸賞金發放條件:
1、凡向本院舉報被執行人藏匿、轉移的財產線索,經法院查實并執行到位的,將以實際執行到位金額的20%作為懸賞金獎勵給舉報人;兩個以上舉報人舉報同一財產線索的,懸賞金由先舉報一方獲得,聯名舉報的,由聯名方共同獲得,自行分配。
2、舉報人員為被執行人、人民法院工作人員及其近親屬、利用職務便利獲取線索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申請執行人及其代理人或者存在其他不應發放懸賞金情形的,不予發放懸賞金。
懸賞有效期限從本公告發布之日起至本案執行完畢之日止。
本院將對舉報人的身份人及舉報線索的相關情況嚴格予以保密。
特此公告
舉報電話:0718-4335995
聯系人:陳法官
二〇二六年一月二十二日
湖北省巴東縣人民法院
執行懸賞公告
本院在執行申請執行人譚麗與被執行人李明星民間借貸糾紛一案中,因被執行人李明星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現申請執行人譚麗向本院提出執行懸賞申請,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六十二條,《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執行中財產調查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之規定,特發布執行懸賞公告如下:
被執行人:李明星,男,1993年2月2日出生,漢族,居民,住湖北省巴東縣官渡口鎮前面山村一組47號。公民身份號碼:42282319930202****。
執行案號:(2024)鄂2823執2083號
執行標的:借款本金233665元及利息、案件受理費2701.74元
懸賞內容:查找被執行人李明星的財產線索及行蹤線索
懸賞金發放條件:
1、若提供的財產線索導致本案債權全部實現,申請人自愿支付懸賞報酬人民幣10000元;若提供的財產線索導致本案債權部分實現,申請人自愿按實際執行到位金額的8%支付懸賞報酬;若提供的下落線索查證屬實,成功找到被執行人并對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的,申請人自愿支付懸賞報酬人民幣5000元;若提供的下落線索促使法院成功找到被執行人并采取限制出境等強制措施,且該措施直接推動本案債權部分或全部實現的,申請人自愿支付懸賞報酬人民幣3000元;兩個以上舉報人舉報同一財產線索的,懸賞金由先舉報一方獲得,聯名舉報的,由聯名方共同獲得,自行分配。
2、舉報人員為被執行人、人民法院工作人員及其近親屬、利用職務便利獲取線索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申請執行人及其代理人或者存在其他不應發放懸賞金情形的,不予發放懸賞金。
懸賞有效期限從本公告發布之日起至本案執行完畢之日止。
本院將對舉報人的身份人及舉報線索的相關情況嚴格予以保密。
特此公告
舉報電話:0718-4335995
聯系人:陳法官
二〇二六年一月二十二日
湖北省巴東縣人民法院
執行懸賞公告
本院在執行申請執行人楊鳳武與被執行人戴耀堂民間借貸糾紛一案中,因被執行人戴耀堂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現申請執行人楊鳳武向本院提出執行懸賞申請,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六十二條,《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執行中財產調查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之規定,特發布執行懸賞公告如下:
被執行人:戴耀堂,男,1986年11月26日出生,漢族,農民,住湖北省巴東縣清太坪鎮白果園村一組。公民身份號碼:42282319861126****。
執行案號:(2023)鄂2823執恢382號
執行標的:借款本金10000元及利息、案件受理費650元
懸賞內容:查找被執行人戴耀堂的財產線索及行蹤線索
懸賞金發放條件:
1、凡向本院舉報被執行人藏匿、轉移的財產線索,經法院查實并執行到位的,將以實際執行到位金額的10%作為懸賞金獎勵給舉報人;兩個以上舉報人舉報同一財產線索的,懸賞金由先舉報一方獲得,聯名舉報的,由聯名方共同獲得,自行分配。
2、舉報人員為被執行人、人民法院工作人員及其近親屬、利用職務便利獲取線索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申請執行人及其代理人或者存在其他不應發放懸賞金情形的,不予發放懸賞金。
懸賞有效期限從本公告發布之日起至本案執行完畢之日止。
本院將對舉報人的身份人及舉報線索的相關情況嚴格予以保密。
特此公告
舉報電話:0718-4335995
聯系人:陳法官
二〇二六年一月二十二日
來源:巴東法院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