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復本人的幾個觀點,1 ,本國頂級聯賽決定本國國足的基準水平,2,留洋是途徑,不是目標,與高水平對手交鋒才是真正的目標,3,實事求是,依照國內球員個人能力,他們去歐洲留洋只能去第四級別聯賽,4,要把尊重球員的個人想法與達成目標結合起來,讓球員放棄中超的百萬年薪去歐洲拿兩三千歐元工資,球員能愿意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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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是潘偉力等媒體人,還是普通球迷,說起留洋都是希望球員能夠著眼長遠,但是不會考慮球員個人利益。比如成都蓉城的胡荷韜,山東泰山隊的彭嘯,他們現在正是掙錢的時候,此時前往歐洲與來自全世界的球員競爭,工資還不高,他們能愿意嗎?任何留洋方案要滿足球員的基本要求,否則就是笑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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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高水平對手交鋒是最終目標,實現目標的方法有兩種,走出去,就是留洋。還有一個辦法,請進來。我們可以由贊助商組建十六支企業隊,從歐洲招募32歲以上,具備歐洲二流聯賽水平的,即將退役卻不愿意退役的球員組成球隊。這十六支企業隊與十六支中超球隊依次進行主客場比賽,而且十六支中超球隊之間沒有任何比賽,只與企業隊比賽,這就相當于有三百名球員去歐洲第二級別聯賽留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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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方案有以下優點,1,球員照樣能拿到百萬年薪,2,球員可以同高水平對手交鋒。歐洲二流聯賽的水平是什么水平呢?日本J聯賽的最佳球員去了歐洲二流聯賽也不一定能獲得主力位置。3,因為中超球隊是全華班,外援擠占球隊關鍵位置,如前鋒,中后衛的問題就能解決了。4,各個中超俱樂部沒有外援,運營成本降低40%,有希望做到收支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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