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1日,長春市生態環境局公布3起打擊機動車檢驗機構環境違法領域典型案例,詳情如下:
案例1
案例一、吉林省長春市永晟機動車檢測有限公司排放檢驗違規案
案情簡介
2025年11月17日,長春市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支隊根據線索,對長春市永晟機動車檢測有限公司進行現場檢查,發現該公司存在排放檢驗違法違規行為。
經查,在該公司出具的349份《在用車檢驗(測)報告》中,不同車輛OBD檢測項目的發動機控制單元編碼高度雷同。其中,2025年4月10日至8月2日期間,該公司為128臺車輛出具了虛假合格報告。此外,2024年11月14日,該公司在對某機動車進行檢測時,尾氣取樣探頭插入深度未達到規范要求,屬于擅自放寬檢驗標準。
同時,執法人員通過調取檢測視頻發現,該公司檢車人員違規使用發動機故障燈解碼器,且部分召回重檢車輛的原車OBD編碼與報告記錄不一致。2024年8月至2025年8月期間,該公司通過上述弄虛作假手段,共收取環保檢測費一萬余元,導致部分可能超標車輛流入社會,對環境造成污染。
查處情況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該公司的行為已構成違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條第一款及生態環境部與市場監管總局《關于機動車排放檢驗機構偽造排放檢驗結果或出具虛假排放檢驗報告情節嚴重判定標準的意見》(國環規執法〔2025〕1號),該公司弄虛作假涉及車輛超過10臺,屬情節嚴重。長春市生態環境局依法作出處理決定:一是責令立即停止違法行為,嚴格按照規范開展機動車排放檢驗工作,確保檢驗數據真實準確;二是沒收違法所得13820.4元;三是罰款275000元,罰沒款合計288820.4元;四是將案件移送市場監管部門,依法取消其檢驗資格。目前,相關罰沒款已依法收繳,市場監管部門已啟動檢驗資格取消程序。
案例2
案例二、長春通暢汽車檢測服務有限公司出具虛假排放檢驗報告案
案情簡介
2024年11月8日,長春市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支隊根據線索,對長春通暢汽車檢測服務有限公司進行現場檢查,發現其存在出具虛假排放檢驗報告的行為。經查,2024年7月,該公司在對兩輛汽油車進行排放檢驗時,未按規定采用相應檢測方法,減少排氣污染物檢測項目,仍出具結論為“合格”的檢驗報告,導致報告無法反映車輛真實排放情況。
查處情況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四條第一款規定,該公司的行為已構成違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條第一款的規定。長春市生態環境局依法作出處理決定:一是責令立即停止違法行為,嚴格按照規范開展機動車排放檢驗工作,確保檢驗數據真實準確;二是沒收違法所得590元;三是罰款175000元。目前企業已繳納罰款并規范開展機動車排放檢驗工作。
案例3
案例三、長春市泓福機動車技術檢測有限公司出具虛假排放檢驗報告案
案情簡介
長春市九臺區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大隊對長春市泓福機動車技術檢測有限公司進行現場檢查時,發現其涉嫌出具虛假排放檢驗報告及擅自改變檢驗方法。經查,該公司在2024年9月至11月出具的1108份合格報告中,車輛OBD檢測編碼高度雷同;2025年5月至7月出具的115份報告也存在同樣問題。同時,該公司在2025年2月至5月期間,對6臺本應采用“加載減速法”檢測的車輛,擅自改用“自由加速法”進行檢測。
查處情況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四條第一款規定,該公司的行為已構成違法。長春市生態環境局依法作出處理決定:一是沒收違法所得人民幣25605.4元,二是罰款人民幣275000元,罰沒合計人民幣300605.4元。三是將案件移送市場監管部門,依法取消其檢驗資格。目前,相關罰沒款項已依法收繳,市場監管部門已啟動資格取消程序。
來源:長春生態環境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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