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到今年7月,又要沒錢了。
眾所周知,聯合國的經濟拮據,是一個老問題。
要明白理解聯合國為什么老沒錢,這才是一個核心問題。
我們首先要明白,聯合國的性質是一個“政府間國際組織”,它不是一個“世界政府”。
這一定位,就決定了聯合國的資金來源和使用方式。
任何一個國際組織的來錢方式只有三種:會員國進行攤款、征募自愿捐款、征收賦稅。
聯合國只能采用前兩種,因為它不是一個“世界政府”。
它無法像主權國家那樣,憑借公權力從土地、貿易、金融等領域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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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論上來說:除非得到全體會員國的授權,否則它就不能采用屬于政府行為的征稅手段。
因此,聯合國的經費就形成了“捐款”和“會費”兩條涇渭分明的線。
聯合國接收到的捐助資金,主要用于救濟援助、科技合作等某一特定項目或方案的執行。
這筆錢一般都被稱為“預算外”資金。
哪個人捐?捐多少?什么時候捐?不可能有人隨時隨地捐錢。
所以,捐款通常由聯合國秘書長直接管理,根據捐助國的要求和條件使用,并最后向捐助國報告資金的使用情況。
俗話講:窮生奸計,富長良心。真要是指望全球大富豪自愿捐款去維持,聯合國早就破產了。
龐大的開支,那就只能向會員國進行攤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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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竟,想要進行全球治理,那就得全球出力。
根據出多少錢,辦多少事的原則,《聯合國憲章》第17條第2款的規定:“本組織之經費由各會員國依照大會分配限額負擔之。”
從別人兜里掏錢很難,從193個國家的褲兜里掏錢更難。
經過了多輪拉扯,一道“公平”的換算公式誕生了:根據8年以來,國民總收入,人均國民總收入,以及債務情況,換算出一個合理的“會費”支付比例。
聯合國拿出了一個方案,能者多勞,大家按照這個比例交費,誰也不吃虧。
本來這樣下去也相安無事,但是美國發現自己在聯合國內日益孤立,聯合國大會經常以壓倒多數通過一些不利于它的決議。
隨著冷戰結束,美國已經一家獨大,當然不介意對著聯合國“貼臉開大”。
1985年,在聯合國成立40周年之際,美國國會通過了“凱塞巴姆修正案”。根據該修正案,美國要求用“加權表決”來代替“一國一票”的原則。
也就是說,在有關聯合國及其附屬機構的預算問題上,美國應有更大的發言權和表決權,否則美國將單方面削減它的聯合國攤款,也就是從應付的25%削減到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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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然,1986年美國只交納一億美元會費,不足它該年度應交會費的一半。
自此,聯合國開始了持續的財政危機。
面對財政危機,聯合國秘書長不得不采取拆東墻補西墻的辦法。聯合國所有的儲備基金、資本賬戶、預付資金、甚至是維和費用,都要拿出來填補虧空。
雖說聯合國也會發行紀念幣、郵票,或者出租房屋、旅游門票之類的收入,也不過是杯水車薪而已。
對于美國的公然耍賴行為,聯合國也不是沒有想過辦法應對。
除了例行游說那些會員國按期交納會費、削減行政開支之外,聯合國甚至還設計了借款和創收的辦法。
彼時的聯合國秘書長加利,曾建議將全球所有國家的大小宗軍售一律按比例課征“和平稅”。
這么一來,既可抑制軍火出售,又可充實聯合國和平行動的資金。他還建議在飛機票上課征0.1%的“和平行動航空捐”,因為空中航行最需要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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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論落實哪一項建議,都能大大緩解負債累累的聯合國財政。
然而,在聯合國安理會的大會議里,這些提案都被“一票否決”。
否決的理由很明確,我們前面說過,聯合國的性質是一個“政府間國際組織”,它不是一個“世界政府”。
否決者,當然是最大的欠費者。
好在,《聯合國憲章》在起草的時候,就預見到一些國家可能會出現“老賴”的情況。
《聯合國憲章》的起草者們引入了一條落實機制,即第19條,規定:“凡拖欠本組織財政款項之會員國,拖欠數目等于或超過前兩年應繳數目之和時,即喪失其在聯合國大會的投票權。
但是,美國的意思很明顯,作為“創始國”之一,最重要的財政國之一,必然要優先考慮本國利益。
況且,賴賬的又不止我美國一家,除了俄羅斯不交之外,還有20多個國家,也沒交錢清欠款。
有鑒于此,秘書長加利不得不于1996年4月8日在美國《紐約時報》發表了一篇題為《美國必須支付會費》的文章,罕見地公開點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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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聯合國已處于經濟災難邊緣,美國不交拖欠的會費,已威脅到聯合國的生存。俄羅斯應交的會費近年來已經一再削減,但因國內通貨膨脹和經濟困難而拖欠會費,但表示要交會費,不會賴帳;另外20幾個國家欠費2年未交,也屬于經濟方面的原因。
這幾乎是一項無奈又悲憤的控訴。
1999年,美國國會主張,要設立一個獨立的監察主任來監督聯合國的財務賬本。直到德國資深外交家卡爾·帕施克走馬上任為第一任總監察長,美國的欠款事件才告一段落。
90年代,西方國家可以大方地花800億美元打42天的海灣戰爭,但卻推諉交納區區幾十億美元的維持和平行動費用。
聯合國1994年34億美元的維和行動開支,只相當于美國該年度防務支出的1.3%。
當時負責聯合國行政和管理事務的助理秘書長科費·安南曾不無感慨地說:“人類有錢打仗,無錢議和,真是莫大的諷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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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從80年代以后,美國開始經常性拖欠會費,頻繁使用否決權,一度把聯合國弄到了癱瘓的邊緣。
據統計,在1985年到1989年,美國拖欠的聯合國會費屢創新高,伴隨著美國的戰略需要“時繳時不繳”。
到了小布什執政的2001-2009年,由于發生了“9·11事件”和反恐斗爭需要,美國拖欠的聯合國會費大幅下降,但并未還清所有欠款。
奧巴馬政府時期,美國對聯合國的財政政策與前任相比有所改善。在不違反《聯合國憲章》第19條的前提下,美國保持了一定限度的“技術性拖欠”。
美國依然保持著每年底欠款金額達2.78億美元至3.98億美元不等,約占當年應繳金額的一半。
自特朗普“二進宮”之后,向聯合國繳納的會費再次成為一個可以利用的籌碼。利用其降低美國的會費比額,或者利用其引導聯合國向有利于自身利益的方向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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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的來說,美國以會費要挾聯合國的主要方式包括:通過不斷降低會費比額,以減輕本國經濟負擔;通過保持其會費比額在一個相對占優的地位,保持在聯合國事務中的絕對影響力;
以拖欠會費、退出聯合國附屬機構等為要挾,控制聯合國經濟命脈,按照美國的好惡操縱聯合國工作方向和重點;以繳納會費為條件,要挾聯合國實現美國的多種利益訴求。
美國的會費政策成了一種“操控模式”。一方面挾聯合國滿足其多種訴求,一邊退出聯合國的多重機構。美國向聯合國的付費能力,已經異化成了一種“財政霸權”。
聯合國的財政問題,其實是一個國際政治博弈的過程,對于我國具有廣泛而深遠的借鑒意義。
中美兩國與聯合國的歷史淵源、政治考量不同,導致了不同的繳費記錄。
美國之道,重在一個“利”字。
中國之路,重在一個“義”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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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恢復合法席位以來,特別是隨著經濟實力增長、會費比額大幅提升至第二位的今天,中國始終堅持按時、足額、無條件繳納會費。
在“世界百年未有之大變局”面前,國際社會的道義、信譽和形象更為重要。
中國及時足額繳納聯合國會費,將有利于聯合國更好地履行職責、推進改革,也反過來有利于中國借助聯合國服務本國發展,提升國際形象,為國家發展創造一個和平穩定繁榮的國際環境。
美國的聯合國會費政策的著眼點是重“利”輕“義”,即想方設法利用繳納會費這一“杠桿”,服務于美國的經濟和政治利益。
而中國的聯合國會費政策的著眼點是重“義”輕“利”,通過及時、足額、無條件地繳納會費,樹立自身在國際社會中言必信、行必果,勇于負責、敢于擔當的社會主義大國建設性形象。
兩國會費政策的著眼點不同,利益訴求的表現形式迥異,既源于兩國不同的國情和意識形態的差異,也與兩國的綜合實力和國際影響力、與聯合國的淵源和關系、參與聯合國事務的歷史和經驗等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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