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證監會持續加強對上市公司財務信息披露質量的監管,尤其對虛假貿易、循環貿易、無商業實質的貿易行為予以嚴厲打擊,以凈化市場環境、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此類貿易往往通過虛構交易流水、虛增營業收入與利潤,掩蓋公司真實經營狀況,擾亂市場秩序,損害財務報告的真實性與公允性。
在此背景下,金健米業股份有限公司(證券代碼:600127)于2026年2月4日公告,公司及相關責任人收到湖南證監局出具的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經查,2020年至2022年間,其原子公司金健農產品(營口)有限公司存在兩類違規貿易行為:一是與東方集團及其關聯方開展的14筆貿易均為“空轉循環貿易”,無實物流轉、缺乏商業實質;二是代客戶競拍國家臨儲糧或儲備糧的4筆業務,實質為代理服務,卻錯誤采用總額法確認收入。這兩類行為導致公司2020年至2022年度累計虛增營業收入超過58,600萬元,虛增利潤總額近50萬元,雖然利潤虛增比例較低,但收入虛增規模顯著,分別占當年營業收入的1.45%至3.98%,反映出公司在貿易業務收入確認方面存在系統性內控缺陷。
該案例再次警示,貿易業務真實性、商業實質與會計處理合規性,是上市公司財務信息披露的生命線。證監會及各地證監局通過現場檢查、年報審閱等方式持續排查類似行為,并對公司及相關責任人員采取責令改正、出具警示函等措施,凸顯監管機構“零容忍”態度與“穿透式”監管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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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事人被上交所通報批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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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健米業此次被采取行政監管措施,雖虛增利潤金額不大,營業收入虛增規模占比也不高,但是暴露出公司在貿易業務管控、財務核算及信息披露等方面存在明顯漏洞。尤其是“空轉循環貿易”與“代理業務按總額法確認收入”兩類問題,均為近年來證監會重點打擊的典型違規情形。公司時任董事長、總裁、分管副總裁及財務總監被一并追責,體現出監管對“關鍵少數”責任落實的嚴格要求。
值得關注的是,公司已在2024年通過資產置換方式,將主要從事貿易業務的子公司置出,貿易收入占比從較高水平大幅下降,顯示出業務結構優化與聚焦主業的調整方向。然而,歷史違規行為仍對公司聲譽與誠信記錄造成負面影響,并被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此案為所有上市公司敲響警鐘:貿易業務必須具有真實商業實質,收入確認必須嚴格遵循《企業會計準則》與信息披露規范。公司應持續完善內部控制體系,加強業務真實性審核與財務合規管理,杜絕為沖規模、飾報表而開展無實質交易。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須勤勉盡責,不斷提升合規意識與履職能力,切實維護信息披露的真實、準確、完整。
展望未來,隨著注冊制改革全面推進與監管執法力度持續加強,上市公司更應堅守誠信經營底線,聚焦主業、夯實內功,以真實、透明、可持續的業績回報投資者。只有真正敬畏市場、敬畏法治、敬畏專業、敬畏風險,才能在高質量發展的資本市場中行穩致遠。
最近披露的公司主要股東情況:湖南省糧食集團為第一大股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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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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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來源:深圳供應鏈李海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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