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5日
財政部、海關總署、稅務總局聯合印發
《關于海南自由貿易港島內居民消費的
進境商品“零關稅”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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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購買人群:持有海南省身份證、海南省居住證或海南省社保卡的中國公民,在海南省工作生活并持有居留證件的境外人員。
購買額度:每人每年累計不得超過1萬元,不限次數。
提貨方式:現場提貨。
購買地址:海南全省首批在海口、三亞、儋州三個地級市共開設5家日用消費品免稅店。
海口市國貿商圈、城西商圈、西海岸商圈各設立1家日用消費品免稅店;
三亞市中央商務區鳳凰海岸單元勝利路范圍內設立1家日用消費品免稅店;
儋州市夏日廣場設立1家日用消費品免稅店。
各店定于2月11日南方小年開業。
明確島內居民可免稅購買的進境商品范圍
覆蓋食品、日化、母嬰等日常用品
具體可購買商品明細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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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央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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