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在網上看視頻,會發現很多情侶分手,依依不舍,彼此祝福:“希望你過得更好。”
甚至他們在多年后,還默默幫助,把情感轉移到地下。
回到現實,我發現曾經深愛過的人,一旦分手或者離婚了,他們的情感是很淡漠的。
糾纏不清的情況很少,銷聲匿跡的情況很多,甚至他們在孩子成年后,彼此拉黑。他們可以做到三五年都不通話一次。
他們還恨不得把對方在自己生活中的痕跡,都擦掉。
說什么來日怎樣,都是自欺欺人,連自己都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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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手或離婚后,仍舊存在“人生博弈”:你希望自己過得比他更好,也怕他過得比你更好。
“面子值幾個錢”,這句話很多人掛在嘴邊。
但這句話,說服不了別人,更說服不了自己。人到底是愛面子的。也一定會通過一些場景,展示自己的面子。
漢代的朱買臣,離婚之后,讀書,得到功名。然后回到老家。前妻厚著臉皮,希望和現任丈夫一起謀一份差事。
朱買臣端起一盆水,倒出去,說:“你把水撿起來,我就安排。”
這做法,其實就是通過羞辱前妻,來展示自己的面子——離婚后,我就比你過得更好。
聰明的人,是一定不會“自取其辱”的。
因此在分手或者離婚后,人會做兩種選擇。
1.如果我過得比他糟糕多了,那我沒面子見到他,那就索性躲起來好了。
2.我過得比他好很多,我是隨時可以出現,但是對方會躲起來。
因此兩個原本深愛的人,后來就互不相見了。
曾經付出了真心,就是希望一起變好。結果對方瞧不起自己,各種貶低。那后來自己不爭氣,怎么行——你說我不行,我非要行。萬一我不行,那也不要你看到,我是不會自慚形穢的。
雖然彼此看不到,但在一定程度上,是還在乎的。因為愛過,不可能記憶都被擦掉了。
只是很多人,改變了生活環境,把記憶中的東西,都藏起來,不透露一點點。與此同時,可能暗中打聽對方的情況,比一比,看對方過得好不好。甚至暗地里希望對方倒霉,后悔分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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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本來就自私,不想管孩子的一切,基本生活費也不給,躲起來過日子。
有一種人,愛一個人,口口聲聲地說情話。并不是真的動心了,而是希望得到什么。
看一些無腦劇《霸道總裁愛上我》,其實就滿足了一部分人的虛榮,期待生活中有總裁出現,讓自己富貴。
潛意識里希望得到利益的人,那一旦離婚了,就會馬上變得自私自利。離婚的時候,什么東西都爭。
離婚之后,那就馬上把屬于自己的東西藏起來。
有孩子的夫妻,一旦離婚,就有人失蹤了一樣,就是孩子要學費,生活費,都找不到人。
剛剛離婚的時候,他還有聯系方式。后來聯系方式都改變了,反正也不會輕易透露新的聯系方式給過去的熟人。
他外出了,也許過得好,收入也多。或者有了新的孩子。
但他對以前的孩子,非常苛刻。
為了逃避以前的責任,那他深藏自己,讓你找不到,情有可原。
我們小區就有一個女人,帶娃二婚后,再找前夫要費用,基本沒門。
偶爾前公公會給一點費用,但是公公也老了。公公也喊起兒子要負責孩子,但是兒子外出打工,不知道具體位置,喊也白喊。
現在孩子上高中,已經有三年沒有見過爸爸。可見,爸爸的心多狠。
利益面前,什么人情,責任,都靠邊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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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失,是最后的體面,也是最徹底的分開。
很多人還誤以為,深愛過的人,哪怕不能一輩子在一起,還是好聚好散。這很天真,能好聚好散,那壓根不會分開。
分開就是因為聚不攏,一狠心就散了。后來,也就沒有了后來。
有一些有實力的人,他們一旦離婚了,就不會找前任要什么孩子的生活費——對方給了,收下了,不給,也不會討要。孩子大了,認不認前任,是孩子的自由。
一些情侶,他們分開之后,不是朋友了,而是很多年都沒有聯系的老熟人。也許他們余生,再也不會重逢。
如果你遇到這樣的情況,真的一點都不要傷心。
學會往前走,這才是最重要的。
有一位名人說過:“永遠不能復合的,往往不是那些在盛怒之下分開的情人,而是那些在友情的基礎上分開的情人。”
是的,分開之后,能夠不聯系不打擾,這是很理智的做法。他們在深愛的過程中,也沒有陷入到情感漩渦里。
說到底,找不到,不聯系,也算是尊重,比糾纏更好。
人家只是陪你走了一段路,沒有必要因此毀掉一生。
你也是一樣,過好余生,靠自己,那就很欣慰了。
作者:布衣粗食。
配圖來源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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