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從不喧嘩,但它會記錄。
當有人重新挖掘張曉學那篇《修法應正本清源》的舊文時,我們看到的不是一段塵封往事,而是一種仍在回響的制度追問。感謝那個年代的思考者,在機構更迭、理念搖擺、口號翻飛的背景下,仍然堅持對“法律邊界”的冷靜辨析。
那篇文章寫于《安全生產法》修訂討論階段,核心觀點只有一句話——不要把一部專業法律,修成包羅萬象的“母法”。
這句話,今天讀來,仍然鋒利。
一、當“生產安全”被無限外延
張曉學指出,這些年“生產安全事故”的外延被不斷擴大:娛樂場所火災、交通事故、群眾踩踏等,都被納入其中。概念被泛化,邊界被模糊。
問題不在于這些事故是否重要——它們當然重要。問題在于,它們是否屬于“生產過程中的安全風險”。
“生產安全事故”原本指向勞動過程中的風險關系——人與生產活動之間的結構性危險。如果將所有公共安全問題都納入這一概念,結果會是什么?
結果是:
統計失真
責任錯位
監管重疊
法律功能稀釋
當一部法律試圖統攝一切,它就失去了聚焦能力。法律不是口號,它是工具。工具必須精準。
張曉學的擔憂,并非縮小安全,而是守護法治秩序。他反對的不是強化監管,而是概念失控。
二、“以人為本”不等于“無限擴張”
文章中有一個被忽視的思想深度——對“以人為本”的冷靜解讀。
他贊成修法突出“以人為本”,但同時強調:
“以人為本”是原則,不是邊界。
法律必須回答兩個問題:
它保護誰?
它在什么場景下保護?
如果答案變成“保護人民群眾一切場景下的安全”,那這部法律就不再具有專業定位,而變成宏大宣言。
法治的成熟,不在于擴大覆蓋范圍,而在于清晰界定適用場域。
“人民群眾”是國家治理的總體對象;
“職工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健康”才是《安全生產法》的專業對象。
這一差別,看似細微,實則決定責任體系的結構。
三、死亡崇拜與治理盲區
張曉學對“防止和減少”表述提出質疑,主張強調“防止”,體現零容忍態度。這不僅是修辭問題,而是治理哲學問題。
更重要的是,他批評長期以來過度關注死亡事故,而忽視非致命傷害與職業危害。
在現實中:
重傷
輕傷
職業中毒
職業病
往往不進入公共視野。
但它們同樣消耗社會資源,同樣毀掉家庭生活,同樣制造制度成本。
如果監管體系只圍繞“是否死人”運轉,那么風險治理就會被極端化——
要么風平浪靜,要么問責風暴。
真正成熟的治理,是在無人死亡之前,就已經精準干預。
四、職業危害:慢變量的被忽略
張曉學特別區分了生產安全事故與職業危害。
前者是突發型風險,后者是漸進型風險。
職業危害不制造爆炸性的新聞,但它會在多年后以肺部陰影、神經損傷、慢性中毒的形式出現。
當職業衛生監管在制度演進中被分散、被邊緣化,風險治理就會出現斷層。
他提出,應在修法中強化職業衛生監管的硬性規定。
這不是增加條文,而是承認一個現實:慢變量比快變量更難治理。
一個制度如果只對瞬間爆發負責,而不對長期積累負責,那它并不完整。
五、為什么“母法沖動”值得警惕
張曉學最后寫道:
不管名稱是什么,都不應把《安全生產法》制定成統領全部安全領域的“大法”“母法”。
這句話,在今天尤具警示意義。
在現實治理中,確實存在一種沖動—
當出現安全問題時,總希望通過擴大一部法律的適用范圍來解決。
但法律的邊界一旦被突破,后果往往不是強化,而是削弱:
行政權力膨脹
專業分工混亂
統計口徑失真
多頭監管疊加
最終,人人負責,等于無人真正負責。
法治的成熟,不在于規模,而在于自律。
六、歷史給我們的啟示
今天重讀這篇文章,我們至少可以得到三點反思:
第一,概念必須清晰。
沒有清晰概念,就沒有清晰責任。
第二,統計必須完整。
忽視非致命傷害和職業病,是對風險結構的誤讀。
第三,法律必須節制。
邊界清晰,比范圍宏大更重要。
歷史不是用來感慨的,而是用來校準方向的。
張曉學在那個年代提出“正本清源”,是一種制度自覺。
我們今天重新呈現這段文字,是一種歷史責任。
真正值得感謝的,不只是他們的名字,而是他們對“邊界”的尊重。
因為只有守住邊界,安全治理才不會滑向概念混亂;
只有拒絕“大法沖動”,法律才能保持專業與力量。
歷史會記得。
而我們是否記得,決定未來制度的形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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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于36safe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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