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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26日,戴星的*ST陽光,正式向深交所遞交“摘星”(撤銷公司股票退市風險警示)申請。
凈利潤虧損2.18億元,卻膽敢申請“摘星”?消息一出,眾多投資者驚呼:“這怎么可能?”其實,這恰恰是遵循了被很多人誤讀的規則邏輯。
一、規則雙軌:戴星與摘星的“陰陽之道”
深交所現行《股票上市規則》中,公司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ST)的關鍵條件之一是: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凈利潤為負(以利潤總額、凈利潤、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后的凈利潤三者中的最低值為準),同時扣除后的營業收入低于3億元。
這里“且”字至關重要,意味著兩個條件缺一不可,公司才會被戴星。那么,摘星條件自然就是其“對偶”情形——只要打破這個“且”關系,公司便有資格申請摘星。
具體而言,打破“且”關系有兩條路徑:
路徑一:營收達標突圍。即便利潤依舊為負,只要扣除后的營業收入達到或超過3億元,戴星條件便不再成立。
路徑二:扭虧為盈逆襲。即便營收未達3億,只要凈利潤為正(同樣以三者中的最低值為準),也能打破戴星困局。
*ST陽光正是沿著第一條路徑前行。2025年,該公司扣除后營收達3.33億元,成功跨越3億元紅線。盡管凈利潤仍虧損2.18億(按三者孰低計算),但已具備申請摘星的資格。
另一條路徑同樣可行——若一家公司營收僅2.5億,卻能成功扭虧為盈,盈利1000萬(三者孰低為正),同樣可以申請摘星。
二、規則深意:從“唯利潤”到“經營力”的監管轉向
這套規則的精妙之處在于其對稱性:戴星,需同時“犯錯”(既虧損又無規模);摘星,只需改正其一。
這背后,是監管邏輯的深刻變革——從“唯利潤論”轉向“持續經營能力”導向。
若公司能將規模做大(營收達標),表明其主營業務具備“造血”能力,即便暫時虧損,也值得給予機會;若公司能扭虧為盈,說明其仍有“價值”,即便規模有限,也值得留在市場。兩條路徑,為困境中的公司開辟了兩個“突圍”出口。
三、案例剖析:兩條路徑,兩種生存之道
*ST陽光是路徑一的典型代表。該公司資產雄厚,凈資產達20.77億元,主營業務為收租,現金流穩定,經營現金流達1.65億元。其虧損主要源于投資性房地產公允價值下降,這是市場周期導致的“賬面浮虧”,并非主營業務失血。
而*ST生物則走出路徑二。2025年,該公司預計營收4.05億元(同樣達標),同時實現扭虧為盈,凈利潤約3050萬元。它通過并購切入新賽道,成功實現業績反轉。
兩家公司,生存方式各異,卻都成功踏上摘星之路。
四、申請≠獲批:規則留門,但審核嚴苛
需明確的是,有資格申請摘星,并不意味著一定能獲批。交易所還會對公司的持續經營能力、內部控制、信息披露等“軟指標”進行嚴格審核。不過,規則至少為這些公司留了一道“生門”。
這套規則設計的深意或許就在于此——并非要將困境公司“趕盡殺絕”,而是為真正具備持續經營能力的公司留一條“活路”。
回到最初的問題:利潤為負也能摘星?答案是肯定的。只要公司能把規模做起來,或者把虧損扭過來。退市新規并非一扇越收越窄的“死門”,而是一把精準篩選的“標尺”,助力資本市場優勝劣汰、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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