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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 難得君
一
乾隆年間,浙江有個縣令叫朱鑠。
此人有個特點,審案時但凡遇到婦女,非得往奸情上扯。要是碰上妓女,更是變本加厲。拷打時,他喜歡用刑杖直搗對方下體,看著人腫潰數月,還獰笑:“看你如何接客!”
這樣的人,在當時的官場上,居然被稱為“酷烈”,這是個中性詞,甚至帶點褒義。因為在那個年代,對女人狠,對“賤民”狠,就是“有手段”。
朱鑠就這樣干了若干年,終于升官了,去山東做別駕。
帶著妻兒老小赴任的路上,他住進了一家茌平的旅店。店里有一棟樓,常年緊鎖。店主說:有妖怪,開不得。
朱鑠笑了。妖怪?我朱某人什么沒見過?他把妻兒安頓在其他房間,自己提著一把劍,住進了鬧鬼的樓里。
三更時分,來了個白胡子老頭,自稱土地神,教他伏妖之法:見了妖怪,拿劍砍頭就行。
然后妖怪們來了。青面的,白面的,黑嘴長牙的。朱鑠揮劍亂砍,一一斃命。
天亮后,他喊來店主,得意洋洋:妖怪我全殺了。
店主舉著蠟燭上樓——
橫尸遍地,全是朱鑠的妻子兒女。
朱鑠當場崩潰,大喊一聲“我是被妖怪做局了嗎”,氣絕身亡。
這個故事,袁枚記在《子不語》里。說是乾隆年間的真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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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我第一次讀到這個故事,脊背發涼。
不是因為鬼怪,而是因為那一劍一劍砍下去的手,沒有絲毫猶豫。
朱鑠在揮劍的時候,看見的是什么?是“妖怪”。青面獠牙,面目可憎,該殺。他沒有一刻懷疑過:這些“妖怪”,為什么會在深夜出現在他住的樓里?那個“土地神”,為什么偏偏來教他殺人?
因為他信。
他信自己的判斷,信自己的劍,信那個“土地神”的指引。就像他在公堂上,信自己的刑杖,信自己一眼就能看出“奸情”,信那些女人的下體,就該被搗爛。
權力的本質,是讓人喪失懷疑的能力。
當你手里握著刑杖,當你一句話就能決定別人的命運,你會慢慢產生一種幻覺:我看見的,就是真相;我認定的,就是正義。
朱鑠審了半輩子“奸情”,大概從來沒想過,有沒有可能那些女人是冤枉的?
他拷打了半輩子妓女,大概也從來沒想過,那些人也是人生父母養的。
他早就不把人當人了。
所以當天夜里,他看見那些“妖怪”的時候,也沒把它們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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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這個故事最狠的地方在于:那個“土地神”,從頭到尾沒說一句假話。
他說自己是土地神,他是朱鑠心里的土地神,是權力滋養出來的心魔。
他教朱鑠“伏妖之法”,用劍砍頭,這確實是朱鑠最擅長的解決問題的方式。他說的每一句話,都是朱鑠愿意聽的。
惡念從來不會披頭散發地來。
它會戴著紅帽子,留著白胡子,恭恭敬敬地給你作揖。它會告訴你:你是貴人,你是對的,你該出手了。
然后你砍下去的每一劍,都會砍在最親的人身上。
朱鑠用刑杖直搗女性下體的時候,有沒有想過,那些女人也是某人的妻子、某人的女兒?他有沒有想過,有一天,他會親手砍死自己的妻子、自己的兒女?
他沒有。
因為他早就不把那些人當“人”了。當一個人習慣了用暴力解決問題,他就會慢慢失去辨認人臉的能力。在他眼里,只有“該打的”和“不該打的”。
至于“該打的”長什么樣,有什么故事,是誰家的人,不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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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這個故事流傳了兩百多年,今天我們讀起來,還是覺得扎心。
不是因為鬼怪可怕,是因為人性太真實。
你去看今天的網絡,們看見一個標題,就能給一個人定罪。他們聽見一個說法,就能往人身上潑臟水。他們揮舞著“正義”的大棒,砸向每一個被標記為“妖怪”的人。
像不像朱鑠?
你再去看那些習慣了用權力壓人的領導,用地位碾壓同行的“成功人士”,用資源優勢收割普通人的“精英”,他們有多少人,還認得清人臉?
在他們眼里,下面的人、外面的人、不如他們的人,還是“人”嗎?
不,是工具,是障礙,是“該收拾”的東西。
然后有一天,他們會發現自己親手砍死的,是自己最該珍惜的東西。
朱鑠最后喊的那句話,喊得撕心裂肺:“我是被妖怪做局了嗎?”
他不知道,給他做局的,從來不是妖怪。
是他自己那雙手,是他自己那顆心,是他自己那把從不手軟的劍。
五
袁枚寫這個故事,落筆很冷。
他沒有說朱鑠該死,沒有說這是報應,只是平平淡淡地記了一筆:這是乾隆年間的事。
但我讀到這里,忽然想起一個問題:朱鑠審了那么多年案,用刑杖搗了那么多女人,他有沒有哪一次,夜里睡不著覺?有沒有哪一刻,看見過那些女人的臉?
如果有,他那天晚上揮劍的時候,會不會猶豫一下?
可惜沒有。
他一劍一劍砍下去,干凈利落。直到天亮,看見妻兒的尸體,才崩潰。
這世上最可怕的事,不是惡人作惡。
是作惡的人,從來不覺得自己在作惡。
他覺得自己在“執法”,在“伏妖”,在“替天行道”。
而他的妻兒,就死在這句“替天行道”里。
六
寫到這里,我想起一個詞:回旋鏢。
你扔出去的時候,只覺得順手,只覺得有力,只覺得對面那個“妖怪”該打。
你不知道它會飛多久,不知道它會轉多少個彎,更不知道它最后會落到誰頭上。
朱鑠的回旋鏢,飛了半輩子,最后落在他自己頭上,落在他妻兒頭上。
那一個個被他用刑杖搗爛下體的女人,她們的冤屈、她們的痛苦、她們家人的眼淚,有沒有變成那個“土地神”,在那個夜晚,把朱鑠的妻兒變成他眼中的“妖怪”?
我不知道。
但我知道一件事:這世上所有的暴力,最后都會找到回家的路。
你以為你在打別人,其實你在打未來的自己。你以為你在殺妖怪,其實你在殺最親的人。
這個故事講完了。
但我總想起那個畫面:朱鑠拿著劍,站在一群“妖怪”中間,手起刀落,干凈利落。他殺得那么痛快,那么自信,那么毫不猶豫。
他不知道自己殺的是誰。
他也不知道,自己是誰。
這樣的故事,兩百年了,還在重復上演。只是舞臺變了,道具變了,演員換了。
但劇本沒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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