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月26日,菲律賓能源部(DOE)發布了DC2026-02-0008號法令提出,為提升全國電網穩定性,所有規劃建設、裝機容量達到10MW及以上的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必須同步配套建設儲能系統,且儲能容量不得低于可再生能源總裝機容量的20%。
該文件通過強制配備“電池”或其他儲能技術,目的是減少電力供應的突然中斷情況發生,確保電網供電可靠性。
菲律賓能源部長表示:“儲能不僅是儲存多余電力這么簡單,更關鍵的是可以提升電網接納更多可再生能源的能力,同時保障供電穩定性。這項政策將儲能系統納入電網規劃和項目開發的核心環節,最終可以讓消費者受益。”
而且,為了進一步提升電力系統穩定性,新規還鼓勵開發商采用先進技術,比如構網型儲能PCS。因為構網型儲能設備能提供“虛擬慣量”,因而可以在電網電壓、頻率出現波動時提供穩定性支撐作用,以往這些功能一直由傳統火電廠承擔。
除了私營發電企業之外,菲律賓文件還要求輸電網絡運營商和配電公司將儲能系統納入長期電力基礎設施規劃,包括要將儲能視為穩定電網波動和調頻的關鍵資源,以及將儲能作為“孤島運行”場景下的備用電源等。這將使得儲能系統同步應用于并網和離網場景下。
未來,菲律賓政府還計劃將儲能系統要求納入菲律賓能源規劃和微電網能源發展計劃,以確保儲能技術在更廣泛的能源轉型中獲得優先考慮。
來源:北極星儲能網
特別聲明:轉載內容,是出于傳遞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不代表贊成其觀點或證實其描述,內容僅供參考。版權歸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權,請聯系我們刪除!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