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梅州市教育局就《關于深化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征求意見稿》顯示,自2026年9月1日起,梅州中考計分科目滿分為840分,其中數學計入分值150分,語文、英語各140分,物理100分,歷史、化學各80分,道德與法治60分,體育與健康90分。
地理、生物學不再作為中考計分科目,與信息科技、藝術等作為等級科目,成績以A+、A、B、C四個等級呈現。普通高中錄取時,學生等級科目(生物學、地理、信息科技、藝術等科目)成績須達到B等級及以上,國家級示范性普通高中和民辦普通高中公費生須達到A等級及以上。
錄取批次設置方面,原則上分 為自主招生、名額分配招生、統一招生3個類別,普通高中不再分批次招生。結合各類學校各類別的志愿數和錄取資格分數線、參考等級賦分科目結果、考生學考成績結果進行錄取。
《征求意見稿》對普通高中屬地招生提出要求:
2027年起,省第一二批新型城鎮化試點縣(蕉嶺縣、平遠縣、豐順縣)普通高中在縣域范圍內招生,市直和其他縣(市、區)普通高中不得招收新型城鎮化試點縣生源。
2029年起,全市普通高中全面實行公(民)同招和屬地招生,地處梅州城區(梅江區、梅縣區)的公(民)辦普通高中學校在梅州城區范圍內招生,其他縣(市)公民辦普通高中在縣域范圍內招生。
《征求意見稿》還進一步規范往屆生報考。對具有梅州市戶籍的初中學校畢業往屆生,在戶籍所在的縣(市、區)報考,自2027年中考起,往屆生戶籍遷入梅州市的日期截至該生應屆畢業當年的8月31日(含)。對不具有梅州市戶籍的本市初中學校畢業往屆生,報考時須提供梅州市初中學校畢業證明(《廣東省九年義務教育證書》),且僅限于在原初中畢業學校所在的縣(市、區)報考。國家級示范性普通高中、民辦普通高中(公費生)不招收往屆生,往屆生不享受應屆畢業生特殊加分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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