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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徐立
■來源 營銷頭版
上海長寧法院一紙判決落下,拼多多又一名員工,栽在了錢上。
被告人張某甲,花某,原系拼多多、上海尋夢公司醫療器械類目招商運營經理。2020 到 2024 四年間,利用手中權限,先后收受多家商家財物折合208 萬余元,一審以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被判有期徒刑三年五個月,罰金二十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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錢收得五花八門:現金、轉賬、一塊勞力士,轉手賣掉 9.4 萬。判決書列得清清楚楚:黃某 20 萬、林某甲 60 萬 + 手表、張某乙 37.78 萬、袁某 5 萬、程某 10 萬、林某乙 20 萬、趙某王某甲 20 萬、劉某王某乙 22 萬、鐘某 4 萬。
一筆筆,全是把自己送進監獄的鋪路石。
很多人看不懂:一個招商運營,憑什么能收這么多?
答案很簡單:在平臺生態里,類目運營就是商家的 “天”。
他管的不是普通品類,是醫療器械、成人計生、藥品。這些類目,資質嚴、審核緊、流量金貴、合規紅線多。能不能入駐、能不能過審、能不能上活動、能不能拿到穩定流量、會不會被清退,很大程度上,握在對接運營的手里。
對商家來說:想順利入駐,要找他;想少踩合規雷區,要找他;想拿到更好資源位,要找他;想在嚴監管下安穩賺錢,更要找他。
于是,“感謝費”“關照費”“茶水費” 就來了。商家覺得花錢買平安、買通道;他覺得手握權力,不收白不收。一來二去,四年時間,208 萬落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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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忘了一件事:互聯網大廠的反腐,從來不是說說而已。
拼多多這些年,內部反腐力度,在互聯網圈是出了名的硬。
從高管到基層,從招商、運營、審核到物流、倉儲,但凡碰了 “吃拿卡要”“利益輸送”“暗箱操作”,基本都是 “零容忍、移送司法、從嚴判決”。
過去幾年,拼多多已有多起員工貪腐案宣判:招商總監、運營經理、買菜業務負責人;涉案金額從幾十萬到上千萬不等;結局清一色:判刑、罰金、退贓、丟工作、留案底。
這次張某甲案,再一次說明:不管你在什么崗位,只要利用職務便利收商家錢,就是犯罪。
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數額巨大” 的起點,就是六年以上的量刑區間。他之所以只判三年五個月,是因為坦白、認罪認罰、退贓,依法從輕。
換句話說:法律已經給了他能給的最大寬容。
這起案子,最值得警惕的,是類目。
醫療器械、藥品、計生用品,有三個特點:
強監管:資質、備案、抽檢、處罰都極嚴;高利潤:毛利空間大,商家愿意 “花錢擺平”;高依賴:商家極度依賴平臺審核與合規判斷。
這三條湊在一起,就成了貪腐高發區。
國家藥監局多次通報,電商平臺醫療器械違規銷售屢禁不止。背后,除了商家鋌而走險,也不乏內部人員放水、收錢開路的灰色鏈條。
這次判決,不只是罰一個人,更是在拆一條鏈。
我常說,互聯網行業的飯,不難吃,但有底線。
三條鐵律,寫在所有大廠員工手冊第一頁:
拼多多如今是國民級電商,日活、交易量、類目覆蓋面,都在高位。規模越大,內控越嚴;流量越集中,反腐越狠。
這起判決,傳遞的信號很清晰:不管你是經理還是主管,不管類目熱門還是冷門,只要伸手,必被抓。
208 萬,聽起來很多。但放在三年五個月的自由面前,一文不值。
職場最忌諱的,就是高估自己的小聰明,低估規則的硬力度。
手莫伸,伸手必被捉。這句話,在互聯網大廠,永遠不過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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