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松材線蟲病疫區和疫木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中基礎設施建設松木包裝監管的建議 | 海潮天下·政策建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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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品 | 海潮天下
2026年2月,國家林業和草原局生態保護修復司就《松材線蟲病疫區和疫木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辦法》)公開征求意見。該《辦法》聚焦松材線蟲病疫情防控的關鍵環節,對疫區/疫點管理、疫木全流程監管及責任追究等核心內容作出系統規范,對提升我國林業有害生物防治法治化、精細化水平具有重要意義。為服務決策咨詢、貢獻智慧和力量、查漏補缺,海潮天下(Marine Biodiversity)小編提交了以下1條建議,供決策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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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圖:征求意見通知。圖源:國家林草局官網
【建議內容】盡管現有條款對“疫木制品”有原則性約束,但是沒有直接針對基礎設施建設中使用的松木包裝材料(如松木托盤、電纜盤、光纜盤、枕木、墊木等)的具體處置規定。建議增加。
【理由】基礎設施項目(如電網、通信、交通工程)常需跨省調運大量松木包裝材料(如電纜盤、光纜盤),其流通頻率高、范圍廣,在一些地方存在用完就隨手拋棄、導致在不知情的情況下給項目建設地點帶來了松材線蟲病疫情。
【具體建議】
1)建議明確施工單位/建設單位的主體責任。辦法第十一條要求“松材線蟲病發生地的縣級人民政府制定除治方案”,但未延伸至工程建設單位在施工過程中對松木包裝材料的防疫責任(如主動申報、配合檢疫、后續松木包裝垃圾處理)。建議增加。
2)建議明確建設單位的防疫責任、包裝垃圾處理責任。可以增加一條,如:“新建、改建、擴建基礎設施項目的建設單位,應將松木包裝材料的防疫要求納入工程管理方案,主動配合林業主管部門開展檢疫、復檢及除害處理工作;負責任的做好后續包裝材料的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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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1)本文僅代表資訊,供讀者參考,不代表平臺觀點。2)敬請專家、讀者不吝指正、留言、賜稿!歡迎有理有據的不同意見,激發思考、百家爭鳴。
文 | 花花
排版 | 盧曉雨
日期 | 2026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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