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高額彩禮寫進最高法報告#】#組織女子閃婚閃離騙200余萬元被判刑# 兩會新華社快訊: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顯示,人民法院持續推動治理高額彩禮,規制借婚姻索取財物和婚介機構不當牟利,嚴懲以婚嫁為名實施詐騙。馬某組織多名女子“閃婚閃離”,騙取15個家庭200余萬元,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 #嚴懲以婚嫁為名詐騙#(新華社)
2026年全國兩會上,治理高額彩禮正式寫入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司法機關明確提出持續推動治理高額彩禮、規制借婚姻索取財物與婚介機構不當牟利、嚴懲以婚嫁為名實施詐騙。報告點名馬某團伙案:組織多名女子“閃婚閃離”,騙取15個家庭200余萬元,最終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這一判決與頂層部署同頻共振,既是對婚戀詐騙的雷霆重擊,也是對畸形婚俗的有力糾偏,更彰顯出以法治守護婚姻本質、以司法引領文明鄉風的堅定決心。
彩禮本是傳統婚俗中表達誠意、聯結兩家的禮儀性饋贈,承載著祝福與期許,而非逐利工具。然而近年來,部分地區彩禮不斷加碼,從“心意”異化為“身價”,從“禮儀”扭曲為“交易”,高額彩禮成為壓在許多家庭身上的沉重負擔,尤其在農村地區,因婚致貧、因婚返貧現象屢見不鮮。更有不法分子鉆空子,將婚姻當作斂財捷徑,精心設計“閃婚閃離”騙局,以結婚為幌子索取巨額彩禮,得手便迅速失聯、離婚,讓無數家庭人財兩空。馬某案并非個例,而是婚戀詐騙亂象的集中縮影:團伙化運作、流程化作案、專業化偽裝,利用部分家庭急于成婚、對彩禮習俗盲目順從的心理,把神圣婚姻變成赤裸裸的詐騙劇本,嚴重踐踏公序良俗,直接觸犯刑法底線。
最高法將治理高額彩禮與嚴懲婚騙寫入工作報告,絕非簡單的個案回應,而是系統性治理的法治宣示。從民事層面,《民法典》明確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最新司法解釋細化彩禮認定、返還規則,區分合法贈與與不當索取,平衡雙方權益;從刑事層面,對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虛構結婚意愿騙取財物的行為,堅決以詐騙罪定罪量刑,讓騙婚者付出自由與財產的雙重代價。這種民事規制與刑事打擊雙管齊下的治理模式,既劃清習俗與違法的邊界,也守住公平與正義的底線,向社會傳遞清晰信號:婚姻以感情為基礎,彩禮以適度為原則,任何借婚姻斂財、實施詐騙的行為,都必將受到法律嚴懲。
嚴懲婚騙是治標,重塑婚戀觀、治理高額彩禮才是治本。高額彩禮滋生騙婚土壤,而騙婚亂象又加劇婚戀焦慮,二者形成惡性循環。治理難題,既要靠司法強制力,也要靠移風易俗的軟引導。近年來,中央一號文件連續多年關注高額彩禮治理,各地推動村規民約、紅白理事會、文明家庭創建,倡導簡約適度婚俗,取得積極成效。司法機關通過典型案例以案釋法,明確“閃婚閃離”騙婚的刑事風險,明確高額彩禮返還規則,引導群眾摒棄攀比、重情輕利,讓彩禮回歸“禮”的本質,讓婚姻回歸“愛”的初心。
馬某案十二年有期徒刑的判決,是一記響亮警鐘:婚姻不是生意,彩禮不是籌碼,任何試圖用婚姻包裝騙局、用習俗掩蓋違法的行為,終究逃不過法律制裁。對個人而言,應樹立健康婚戀觀,不被彩禮綁架,不被焦慮裹挾,謹慎擇偶、理性婚嫁;對家庭而言,應摒棄攀比風氣,量力而行、以情為重,拒絕天價彩禮;對基層組織而言,應持續推進移風易俗,完善約束機制,弘揚文明新風;對司法機關而言,應保持高壓態勢,依法嚴懲婚騙、規范彩禮糾紛,筑牢法治防線。
婚姻家庭是社會的細胞,家風鄉風是文明的根基。治理高額彩禮、嚴懲婚嫁詐騙,事關群眾切身利益,事關社會和諧穩定,事關鄉村全面振興。最高法報告的部署,讓法治陽光照進婚戀領域,讓正義力量守護家庭幸福。我們期待,在法治引領與風俗涵養共同發力下,天價彩禮逐步降溫,婚戀詐騙無處遁形,讓婚姻始于相愛,讓彩禮歸于禮儀,讓每一段姻緣都以真情為紐帶,每一個家庭都以和睦為根基,讓文明新風浸潤千家萬戶,為社會發展注入溫暖而堅實的力量。
法治為盾,守護婚姻純粹;移風易俗,回歸幸福本真。治理高額彩禮、嚴懲婚嫁詐騙,是一場久久為功的社會變革,更是一次直抵人心的價值重塑。唯有堅持法治與德治相結合、治標與治本相貫通,才能斬斷畸形彩禮鏈條,擊穿婚戀詐騙偽裝,讓愛情不被金錢裹挾,讓婚姻不被利益污染,讓千千萬萬家庭在文明、健康、理性的婚戀環境中,收獲真正的幸福與安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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