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年了,我們跑斷腿,是你讓我們感受到公平正義,也看到生活的希望。”近日,普洱市鎮沅縣人民檢察院檢察服務中心大廳,被害人家屬將一面繡有“肩擔道義,心系人民”的錦旗,送到檢察官手中。
一起跨越5年,歷經行政、民事、刑事多重程序的重大責任事故案,在檢察機關貫穿“如我在訴”理念的推動下,最終實現案結事了、賠償到位、人心回暖。
2021年3月,某公司在項目施工中因安全管理缺位,落石擊中被害人致其死亡。事故最初被定性為一般安全生產事故,相關部門對企業及責任人作出行政處罰。企業不服,提起行政訴訟,經云南省高級人民法院終審判決,行政責任得以確認。
然而,行政責任認定了,賠償卻遲遲未能落地。至2024年1月,被害人家屬仍未拿到一分錢賠償,遂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法院在審理中發現案件可能涉嫌刑事犯罪,便將線索移送公安機關。2025年1月,該縣公安局以阮某等人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移送鎮沅縣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此時,距案發已近4年。
受理案件后,承辦檢察官全面審查在案證據,發現難點重重:案發時間久遠,初期未按刑事案件取證,關鍵證據滅失;除兩名犯罪嫌疑人外,另有3家企業牽涉其中,責任主體分散;被害人家屬歷經行政訴訟、民事訴訟,均未獲賠償,身心俱疲。
“法律文書上的正義固然重要,但實實在在的賠償更是維系家庭生活的保障。”檢察官沒有止步于卷宗,向上級檢察院請示匯報,在指導下深入案發地實地勘查,復勘現場地理環境,與偵查人員反復研討,逐一梳理證據鏈條。在基本還原事故成因的基礎上,依據事故原因、主體責任、過錯大小等,科學劃分各方責任。
案件不止于定責,更在于解紛。檢察官多次前往被害人家中走訪,傾聽訴求、安撫情緒;逐一約談各方當事人,從法理、情理、責任擔當等角度反復釋法說理。起初針鋒相對的各方,心緒逐漸松動,態度從對抗轉向協商。
針對案件主體多元、訴求交織的特點,檢察機關量身定制調解方案,邀請人民監督員現場監督。在檢察官的主持下,各方初步達成賠償意向,但因企業負責人未能到場,協議未當場簽署。
案件提起公訴后,各方當事人在前期調解基礎上迅速達成賠償協議。歷時5年,被害人家屬終于拿到賠償款。
“雖然過程艱難,但能真正為老百姓解決心頭事,我覺得一切都是值得的。”辦案檢察官說。
近年來,鎮沅縣人民檢察院持續深化“如我在訴”理念,在辦案中多想一點、多走一步、多做一點,用心用情辦好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每一個案件,讓公平正義可感可觸、直抵人心。
記者 謝玉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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