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雅安商務
為貫徹落實《國家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關于2026年實施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政策的通知》(發改環資〔2025〕1745號)《商務部等8部門辦公廳關于印發〈2026年汽車以舊換新補貼實施細則〉的通知》(商辦消費函〔2025〕467號)有關要求,根據四川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四川省財政廳關于印發《四川省2026年實施大規模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政策措施》的通知(川發改環資〔2026〕47號)四川省商務廳等8部門關于印發《四川省2026年汽車以舊換新補貼實施細則》的通知(川商資流〔2026〕2號)內容,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政策實施時間及原則
(一)政策實施時間:2026年1月1日至本年度補貼資金使用完畢或2026年四川省汽車以舊換新補貼政策期滿(2026年12月31日)即止。
(二)政策實施原則:資金按照“全年總控、總體均衡,動態調整”原則進行管控。具體實施節奏根據資金到位情況和使用進度均衡調控。
二、補貼要求
(一)申請人提交的《報廢機動車回收證明》《機動車注銷證明》《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機動車登記證書》《二手車銷售統一發票》,均應自2026年1月1日起取得;轉讓舊車《機動車登記證書》所載明的最近一次轉讓登記日期,應在2026年1月1日之后。其中,《報廢機動車回收證明》應由有資質的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開具;申請人所新購置符合條件的乘用車,其《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應在雅安市內開具,《機動車登記證書》應在四川省內辦理。
(二)汽車報廢更新:報廢的符合條件的舊乘用車,應當于2025年1月8日前登記在申請人名下,且在2025年1月8日至該舊乘用車完成注銷手續前始終登記在申請人名下;在補貼申請審核期間,購置的新乘用車應登記在申請人名下。對報廢新能源乘用車并購買燃油乘用車的不予補貼。
(三)汽車置換更新:轉讓的舊乘用車,應當于2025年1月8日前登記在申請人名下,且在2025年1月8日至該舊乘用車《機動車登記證書》所載明的最近一次轉讓登記日期之間,始終登記在申請人名下;在補貼申請審核期間,其轉讓的舊乘用車不得轉回申請人名下,購置的新乘用車應登記在申請人名下。
三、申請渠道及填報要求
(一)申請渠道
1.汽車報廢更新:全國汽車流通信息管理系統網站或“汽車以舊換新”小程序(以下簡稱全國汽車以舊換新平臺)。
2.汽車置換更新:懂車帝APP“四川省汽車置換更新服務平臺”。
(二)填報要求
申請人按照商務部等8部門辦公廳關于印發《2026年汽車以舊換新補貼實施細則》的要求,上傳申請資料。申請人填報的銀行賬戶信息需為借記卡且為Ⅰ類賬戶。補貼申請提交后,申請人應自行登錄補貼申請平臺及時查詢本人的補貼申請受理審核、補貼發放等信息,避免未及時補正有關信息錯失補貼。
四、補貼審核和發放
(一)強化資金保障。補貼資金安排按照四川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四川省財政廳關于印發《四川省2026年實施大規模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政策措施》的通知(川發改環資〔2026〕47號)有關規定執行,市財政局會同市商務局安排超長期特別國債資金、省級資金用于汽車報廢更新、汽車置換更新補貼支持政策。汽車以舊換新補貼資金由中央超長期特別國債資金和省級財政資金按95%:5%比例共擔。補貼資金實行總額控制,用完即止。截止2026年12月31日未用完中央、省級下達的消費品以舊換新資金額度將回收。
(二)嚴格審核申請。市商務局會同市公安局、市經信局等部門,按照規定的政策實施時間、補貼范圍和對象、補貼標準、申報審核流程等內容,嚴格審核申請信息,并通過全國汽車以舊換新平臺、四川省置換更新服務平臺反饋審核結果,市稅務局做好配合工作。對符合條件且信息完整準確的補貼申請,如線上審核出現困難或異議,由市商務局會同有關部門進行線下核實處理。
(三)及時發放補貼。市商務局及時匯總符合補貼條件的申請人信息,確定補貼金額,并向財政部門提出資金安排建議,財政部門依據市商務局提出的資金安排建議進行資金安排。市商務局向財政部門報送資金安排建議時,需將資金安排建議抄送市發展改革委。市商務局、市財政局應于2027年1月31日前將補貼資金發放情況報送省商務廳、省財政廳。
五、部門職責分工
(一)市發展改革委發揮“兩新”市級工作專班辦公室牽頭抓總職能,加強相關工作統籌協調和跟蹤調度。
(二)市商務局負責牽頭實施,組織在全國汽車以舊換新平臺、四川省置換更新服務平臺進行審核、兌付汽車以舊換新補貼,對汽車報廢更新、汽車置換更新補貼工作實施監督管理,提出相關資金清算建議,并做好公告發布、問題解答等相關工作。
(三)市經濟和信息化局負責協同開展新能源車輛車型信息核查比對,推動生產企業積極參與汽車以舊換新工作,并做好問題解答等相關工作。
(四)市公安局負責依法依規辦理舊車注銷登記、新車注冊登記,進行車輛登記信息核查比對工作,并做好問題解答等相關工作。依據職責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加強對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行業治安狀況、買賣偽造票證等活動實施監督管理工作,并依法處置。
(五)市財政局負責落實補貼所需資金,開展相關資金下達、撥付、清算等工作,對補貼資金撥付進行監管。
(六)市生態環境局負責對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回收拆解活動的環境污染防治工作實施監督管理。
(七)市市場監管局負責查處相關生產銷售質量不合格汽車產品、虛假宣傳、價格違法、不正當競爭等行為。
(八)市稅務局負責做好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管理,提供查詢發票真偽的便捷渠道,開展相關發票信息核查比對,依法查處稅務違法行為。
(九)各縣(區)人民政府負責組織好本轄區范圍的汽車以舊換新補貼政策宣傳解釋、屬地企業管理和矛盾化解,并設立好電話咨詢熱線,及時回應公眾訴求、接受社會監督,同步抓好其他相關工作的落實。對發現存在利用不正當手段(包括偽造、變造相關材料虛假交易、串通他人提供虛假信息等)騙取補貼資金等違法行為的,各縣(區)依法依規嚴肅處理。縣(區)發改、商務、公安、經信、財政、生態環境、市場監管和稅務部門要對照市級部門職能職責履行好轄區內職能職責。
六、工作要求
(一)切實強化宣傳。各縣(區)人民政府、市級各部門要高度重視汽車以舊換新政策宣傳工作,充分利用政府公眾網站、政務服務大廳等政務服務平臺、各類新聞媒體和其他社會化渠道,發布、解讀和傳播補貼政策及相關信息。組織動員各方力量對消費者開展形式多樣、內容精準的補貼政策宣傳活動,持續開展以舊換新宣傳進機關、進場鎮、進社區、進小區、進企業“五進”活動。組織行業商協會、汽車銷售企業、金融機構等開展汽車消費促進活動,疊加市場化優惠措施。各汽車企業應如實宣傳汽車以舊換新補貼政策,不得虛假宣傳、夸大宣傳、誤導消費者,切實履行政策宣傳責任,確保消費者準確知悉補貼范圍、標準和申報流程。
(二)切實便企利民。市商務局、各縣(區)商務主管部門要一視同仁,支持不同所有制、不同注冊地、不同規模經營主體參與汽車報廢更新。不得要求將報廢汽車交售給指定企業,不得另行設定具有地域性、技術產品指向性的補貼目錄或企業名單。要設立汽車以舊換新咨詢服務熱線,及時回應消費者訴求,并處理相關信訪舉報事宜,接受社會監督。鼓勵汽車銷售企業、報廢回收企業探索線上線下相結合的服務方式,提供上門收車、指導協助消費者填報補貼申請材料等便民服務,切實提高申請通過率。
(三)切實強化監管。相關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汽車銷售企業應嚴格遵守有關法律規范,不得以協助辦理補貼申請為名,收取任何費用。申請人應如實填報申請材料,并對其真實性、有效性負責。對相關違規者將視情況采取取消補貼或參與資格、依法追回補貼資金、計入不良信用記錄等措施,違反其他法律法規規定的,依法追究相應法律責任。各地有關部門發現存在利用不正當手段騙取套取補貼資金、生產銷售質量不合格汽車產品、虛假宣傳、價格違法等行為的,依法依規查處。
(四)切實強化風險防控。建立補貼資金使用預警機制,資金見底時,市縣商務主管部門要及時通過官方渠道發布預警公告,提醒消費者、汽車銷售企業及相關各方,以引導市場預期,避免產生社會矛盾。各縣(區)商務主管部門應及時通知屬地汽車銷售企業,企業自活動截止之日起不得再以“參與2026年汽車以舊換新活動的名義”為消費者開具相應購車發票,并負責向消費者做好解釋說明工作。
各縣(區)人民政府應切實履行屬地管理責任,加強對政策終止階段的相關咨詢與投訴的解釋說明,做好信訪維穩與輿情監測應對工作,及時回應社會關切,有效防范和化解潛在風險,確保政策收尾階段平穩有序。
本方案由市商務局會同有關部門負責解釋,并根據工作實際適時修訂。如遇國家、省有關政策調整,則以國家、省最新規定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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