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5點的首班車,深夜10點的收班路,十年間,他手握方向盤,把每一位乘客安全送抵目的地。他叫巨明中,本以為十年堅守能換來安穩(wěn)退休,沒想到,這竟是一場噩夢的開始。
2020年,蘭州公交集團第四客運公司單方面將他強制解雇。理由?“嚴重違反規(guī)章制度”。但真相,遠比這紙通知更觸目驚心!十年工齡被抹殺,工資被克扣,社保被斷繳,甚至連簽名都被偽造!這一切的導火索,竟然是因為他對公司經理的不當行為提了句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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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要從2016年說起。新任經理張某輝到任后,巨明中的日子就不好過了。
工資“大流血”:年終獎被扣、工資遭罰款,更離譜的是,部分罰款竟被要求轉入私人賬戶!公司疑似通過這種方式,變相掏空員工收入。
偽造證據栽贓:巨明中發(fā)現,2018年的乘客投訴單、部分工資結算文件,簽名根本不是他寫的!這些憑空捏造的“違規(guī)記錄”,成了后來解雇他的“呈堂證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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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崗無由,只罰員工:2020年7月,他因詢問停崗原因與車隊長爭執(zhí)。結果?車隊長安然無恙,他卻成了唯一被“追責”的人,隨后慘遭解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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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還不是最絕望的。當巨明中走上維權路,才發(fā)現這困局遠比他想象的深。
他拿出了鐵證——2010年的入職記錄、連續(xù)十年的工資流水、完整的社保繳納憑證。這些白紙黑字,本是證明勞動關系的直接依據。
然而,某中級人民法院的判決,卻未采信這些關鍵證據!
判決直接將勞動關系歸屬從“第四客運公司”籠統(tǒng)劃至“集團層面”,卻對核心的工資流水來源避而不談。
這就像有人欠了錢,拿出了借條,法官卻說:“我不認,你去告別人吧。”
巨明中的質疑振聾發(fā)聵:證據擺在眼前,為何不能認定?十年血汗錢,難道就成了糊涂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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