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早上的,誰不想順順利利去上班?可沈陽的李先生,卻因為一次普通的穿行,遭遇了一場無妄之災,不僅身體受罪,后續的維權之路更是走得心力交瘁。
平地一聲雷!停車場里冒出個“絆馬索”
事情發生在1月12日早晨6點多,天剛蒙蒙亮。李先生像往常一樣,在鐵西香江家居公交站下車后,想穿過旁邊的停車場去換乘。誰知,腳下突然被什么東西狠狠絆了一下,整個人重重地摔了出去!頓時,嘴里傳來一陣鉆心的劇痛。
李先生爬起來一看,才發現“罪魁禍首”竟然是地面上凸起的一個鐵質電纜盒。這玩意兒是停車場新安裝充電樁時鋪設的,足足高出地面有20厘米!而更讓人氣憤的是,這個大家伙周圍,沒有一丁點警示標識!沒有圍擋!晚上也沒有照明!在一片昏暗的清晨,這簡直就是個“隱形殺手”。
“我經常走這條路,誰知道突然就多了這么個東西!”李先生這一摔,后果相當嚴重:3顆牙齒當場折斷,1顆牙齒移位,上唇黏膜撕裂。當天去醫院簡單處理,就花了3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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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波三折的索賠路:從“同意賠償”到“你去告吧”
受傷已經夠倒霉了,但更糟心的還在后頭。李先生開始了漫長的“追責”之旅。
先找商場——香江家居表示,充電樁不是他們施工的,不管。兜兜轉轉好幾圈,終于聯系上了施工方的劉老板。起初,對方態度強硬,只肯出一兩千元“打發”一下。經過多次溝通,對方勉強同意承擔3000元。
可李先生從醫生那里得知,自己這四顆牙后續的治療費用,保守估計要3萬多!這3000元簡直是杯水車薪。就在李先生希望對方能再多承擔一些時,劇情突然反轉。劉老板先是答應去派出所看監控再商量,但沒過兩天就變卦了,直接撂下一句話:“我工程沒賺到錢,賠不起,你去法院告我吧!”
這態度,簡直讓人心寒!
事發后裝圍欄,亡羊補牢為時已晚?
有意思的是,在李先生摔倒的地方,如今已經裝上了嶄新的藍白相間的圍欄。看著這個圍欄,李先生五味雜陳:“要是當時有這個,我肯定就不會從這里穿,也不至于受傷了。”
為了核實情況,我們也嘗試聯系了施工方的劉老板,對方在電話里表示:“讓他收集證據,去法院起訴吧。”而停車場管理方——沈陽香江好天地商貿有限公司,公示牌上的聯系電話竟然也是空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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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萬多治療費,到底該誰買單?
距離事發已經過去兩個月,李先生那顆移位的牙齒神經已經壞死,后續的治療迫在眉睫,但他卻不知道自己下一步該怎么辦了。幾萬塊的治療費,難道真的要自己全部承擔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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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說法:
可將三方列為共同被告
北京盈科(沈陽)律師事務所李光武律師認為,這個事件可能要承擔責任的主體為:停車場管理方、工程發包方、施工方。
依據《民法典》,在公共場所或者道路上挖掘、修繕安裝地下設施等造成他人損害,施工人員不能證明已經設置明顯標志和采取安全措施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此事件中,如果施工方證明不了已經做好防護措施,應承擔賠償責任。
另外,停車場的管理方也可能承擔相關責任,因為停車場管理方有義務督促施工方進行規范作業。
最后,如果工程發包方存在違法分包、轉包的情況,則可能也需要承擔相應責任。
李光武律師表示,建議將上述可能承擔責任的主體列為共同被告,這樣有利于法院查明事實,清晰地劃分責任。
走在路上,被施工設施絆倒,不僅要自己忍受疼痛,還要自己承擔巨額醫療費,甚至被施工方“耍賴”對待,這事兒擱誰身上都難以接受。
我們希望李先生能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維權!同時,也想問問:
施工方的良心不會痛嗎?
停車場的管理責任去哪兒了?
最后提醒大家,走路多留個心眼,特別是經過施工區域時,一定注意腳下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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