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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訊員:王沖
近日,臨江市人民法院高效化解了一起機動車交通事故引發的出租車停運損失賠償糾紛。
承辦法官以法理為依據、以情理為紐帶,耐心釋法析理、精準居中調解,促使雙方當事人達成一致并履行完畢,實現案結事了人和,切實維護了出租車司機合法權益與社會和諧穩定。
該案源于一起道路交通事故。原告出租車駕駛員在正常營運中與被告車輛發生碰撞,經交管部門認定,被告承擔事故全部責任。事故造成出租車受損,維修期間無法正常營運,產生合理停運損失。雙方就停運損失金額、賠付方式多次協商未果,原告為維護自身權益訴至臨江市人民法院,請求判令被告賠償相應停運損失。
案件受理后,承辦法官迅速閱卷核查,厘清案件事實與爭議焦點。考慮到出租車是駕駛員賴以謀生的工具,停運損失直接關系其家庭生計,且此類糾紛事實清晰、標的適中,快速調解既能減輕當事人訴累,又能及時化解矛盾。法官隨即啟動調解程序,采取“背對背溝通、面對面協商”的方式,分別聽取雙方訴求與顧慮。
調解中,法官依據相關法律規定,向被告明確:依法從事旅客運輸的經營性車輛,因交通事故無法營運產生的合理停運損失,侵權人應當予以賠償。同時,結合維修時長、當地出租車行業營運收入標準、車輛成本等客觀因素,核算合理損失范圍,引導原告理性主張權利,勸導被告正視法律責任。
經過法官耐心細致地釋法明理與多方協調,雙方當事人均放下對立情緒,自愿達成調解協議:被告一次性支付原告出租車停運損失,款項當場履行到位。雙方在調解筆錄上簽字確認,對調解結果均表示滿意,一場小額民生糾紛得以快速圓滿化解。
近年來,臨江市人民法院聚焦交通事故、勞動爭議、鄰里糾紛等群眾急難愁盼問題,堅持調解優先、調判結合,以高效、便捷、溫情的司法服務,最大限度把矛盾化解在基層、消解在訴前,用司法溫度守護群眾合法權益,為轄區平安建設與營商環境優化提供堅實的司法保障。
初審:劉洋
復審:付新宇
終審:謝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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