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閱讀本文之前,誠邀您輕點“關注”按鈕,這不僅便于您隨時參與話題探討、轉發分享,更能為您帶來更深度的互動體驗,衷心感謝您的持續支持!
“媽,我們來看您了,門口收錢,一人100,咱就不進去了。”
這是近期一位背包客徒步抵達壺口瀑布時,佇立在黃河岸邊,面向奔涌而來的母親河脫口而出的一句樸素心聲。
的確,價格不低——單人門票標價100元整。若是一家四口同行,僅入門門檻就需支出400元整。
而這還只是基礎入場費;一旦邁入景區大門,后續消費才真正拉開序幕:觀光車、講解服務、觀景平臺、紀念品攤位、餐飲補給……環環相扣,層層疊加。對多數工薪階層來說,與其掏空積蓄只為短暫一瞥,不如遠遠駐足,以目光致敬這條孕育中華文明的古老河流。
誰又能預料到呢?
這段不到一分鐘的街頭實錄上傳網絡后,竟引發景區方罕見的緊急響應——一場始料未及的輿情風暴就此掀開帷幕。
![]()
一、見不到的“母親”
黃河,被億萬國人尊稱為中華民族的母親河;而壺口瀑布,則是這條大河穿越黃土高原時,以萬鈞之力雕琢出的天然奇觀,是地質紀年饋贈給人類的無價印記。
正因如此,無數游客心懷敬意奔赴晉陜交界,渴望親眼見證那震耳欲聾的咆哮與水霧彌漫的壯闊。
然而現實卻令人愕然:近年該區域雖被納入旅游開發序列,但所謂“開發”,幾乎等同于沿河岸圈建圍欄、架設閘機、設立售票窗口。
收取門票本身并非新鮮事,公眾對此早已習以為常;可當票價定格在每人百元,且配套服務費用緊隨其后時,爭議便悄然滋生。
以山西側壺口瀑布景區為例,游客支付100元門票后,還需額外繳納40元觀光車通行費,方能抵達核心觀景點。
進入園區之后,各類增值服務接踵而至:專業導覽、定制攝影、特色小吃、文創手信……每一項都明碼標價,毫不含糊。
有游客實地核算后坦言:一家三口完整走完游覽動線,預算至少需要980元起,千元打底已成常態。
![]()
價格之高,可見一斑。
于是,網名為@田野的風的旅行者,只能隔著鐵欄遠眺激流,在鏡頭前平靜道出那句直擊人心的話:
“媽,我們來看您了,門口收錢,一人100,咱就不進去了,在這兒陪您說說話就行。”
正是這份真實質樸的情感表達,瞬間喚起千萬網友共鳴。視頻上線短短48小時內,點贊超7.2萬,評論突破3.1萬條,轉發量逼近1.6萬次,總互動量逼近12萬大關!
其標題亦極為坦率:“窮游壺口瀑布實錄”,毫無修飾,不加濾鏡。
本應只是一次尋常旅拍與情緒記錄,卻意外掀起軒然大波。
更令人詫異的是,視頻爆火后,涉事景區迅速啟動強硬回應機制,向平臺提交正式投訴函,措辭嚴厲地指控該內容存在“蓄意抹黑、歪曲事實、惡意貶損景區形象、誘導公眾誤判票價合理性”等行為。
![]()
并要求發布者立即下架視頻,并發布公開致歉聲明。
面對突如其來的行政化施壓,原作者一時錯愕——整段影像全程手持拍攝,無剪輯、無配音、無字幕引導,所有陳述均基于現場實景與親身體驗,何來“歪曲”與“誤導”?
但在多重壓力之下,他最終選擇妥協,刪除視頻并發布簡短致歉文字。
景區方面或將此舉視為危機管控的成功范例,殊不知,這一系列操作非但未能平息輿論,反而點燃了更大范圍的情緒烈焰。
事實上,關于此類高價圈景現象,權威媒體早有定調。
文旅部門明確指出:景區收費并非不可為,關鍵在于“值不值”三個字。
譬如泰山風景區門票定價115元,高于壺口瀑布,但游客普遍認可——近六千級石階承載千年信仰,沿途古建群落恢弘莊嚴,應急醫療站、消防巡護隊、志愿者驛站全天候運轉,服務質量與基礎設施投入肉眼可見。
![]()
反觀壺口瀑布景區呢?
其核心景觀系自然偉力所塑,未經人工再造;
通往觀景區域的主干道路由國家交通部門統一規劃建設,與景區運營無直接關聯;
所謂“景區化管理”,實質僅為設置物理隔離帶、增設檢票崗亭及若干臨時攤位,鮮有實質性公共服務設施落地;
游客所能感知的服務,基本集中于購票環節與高價商品銷售端。
這般資源配置與定價邏輯,若還不招致質疑,反倒成了怪事。
而更具諷刺意味的反轉,還在后頭。
![]()
二、誰賦予你們如此底氣?
當網友逐字研讀景區提交的書面投訴材料后,紛紛忍俊不禁又怒從中來。
您知道他們在材料中如何自辯嗎?
文中赫然寫道:“壺口瀑布系我司投資開發之旅游景區”,并附上《官方門票優惠實施細則》作為“證據”,試圖證明游客言論斷章取義、缺乏依據。
可這份“依據”,恰恰成為引爆全網憤怒的導火索。
首先,請問:視頻中哪一句話失實?
100元門票屬實,40元觀光車費屬實,周邊消費高昂屬實,游客無力承擔亦屬實——既無虛構,亦無夸大,何談誹謗?
其次,“開發”二字究竟作何解?
如前所述,壺口瀑布地貌形成于數百萬年前的地殼運動與水流沖刷,是地球演化的活態見證,豈是某家企業憑一紙合同便可冠名“開發”的?
![]()
莫非貴司曾在侏羅紀時代派出工程隊,用液壓挖掘機協助黃河改道造瀑?
抑或認定只要砌起一道水泥墻、掛上一塊銅牌,就能將國家自然遺產據為己有?
更何況,我國實行全民所有制土地制度,《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十條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九條均明確規定:水流、森林、山嶺、草原、荒地、灘涂等自然資源,屬于國家所有,即全民所有。
那么,究竟是何種權力支撐著個別經營主體,在公共空間內擅自劃界設卡、壟斷觀景權、變相實施資源私有化?
一時間,社交平臺相關話題閱讀量突破2.3億次,主流媒體評論區淪陷式涌入數萬條批評留言。
緊接著,一場堪稱教科書級的公關災難上演了。
原視頻定位信息清晰標注為“山西黃河壺口瀑布風景名勝區”,事件發酵后,大量網民涌入山西景區官方微博、抖音直播間及微信公眾號留言區,言辭激烈但訴求一致:要求正視問題、優化服務、合理定價。
![]()
3月17日,山西壺口瀑布景區工作人員接受《大河報》專訪時,竟開啟跨省責任切割模式:
“此事與我方無關,我們同樣是受害者!”
對方解釋稱,壺口瀑布橫跨晉陜兩省,河道中線即為行政分界,左岸屬山西吉縣,右岸歸陜西宜川縣。由于地理毗鄰、信號覆蓋重疊,部分游客手機自動匹配至山西定位,實則事發地位于陜西一側。
“既非發生在我方管轄范圍內,我們沒有義務作出回應。”
而陜西壺口瀑布景區至今未就此事發布任何公開說明,保持沉默狀態。
但公眾真正憤怒的核心,從來不是“事發在哪一省”,而是“憑什么把公共資源變成牟利工具”“為何連一句真話都容不下”。
這場風波,究竟該如何落幕?
![]()
三、姍姍來遲的致歉
當兩地景區仍在推諉扯皮之際,法律專業人士果斷介入,為事件注入理性力量。
知名公益律師付建從民商事法律角度作出權威解讀:
游客基于自身消費體驗發表主觀評價,屬憲法保障的言論自由范疇;其所述票價、交通成本、服務現狀等內容,均有客觀事實支撐,不存在捏造、歪曲或侮辱性表述。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條,構成名譽權侵權須同時滿足“捏造事實+主觀惡意+造成社會評價降低”三項要件。本案中,視頻內容完全不符合任一法定構成要素。
相反,景區單方面施壓、要求刪稿、強制道歉的行為,已涉嫌侵犯公民基本表達權利,情節嚴重者甚至可能觸碰《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紅線。
換言之,若當事人依法維權,提起反訴,勝訴概率極高。
無論從情理還是法理維度審視,此次事件中,景區始終處于明顯被動與失當位置。
![]()
北京盈科律師事務所繆蒙京律師進一步補充:對公共事務的個人看法、適度調侃乃至善意批評,均屬健康社會肌體不可或缺的毛細血管。不能因表達未予褒揚,便急于扣帽定性、打壓發聲。
或許是意識到此次應對嚴重失當,景區管理層連夜召開內部會議,迅速調整策略,主動聯系當事人,委派專人登門致歉。
目前,視頻發布者已在社交平臺確認收到正式道歉,并表示愿意就此止步,不再擴大影響,回歸日常節奏。
這句話說得懇切而清醒:他不過是一名普通旅人,偶然舉起手機記錄生活片段,卻意外卷入一場全民圍觀的輿論漩渦,被迫刪號、道歉、承受流量反噬。如今風波漸息,懇請各方手下留情,莫再將其置于聚光燈下反復炙烤。
至于壺口瀑布未來能否真正回應公眾期待,提升管理效能、優化價格體系、重建信任紐帶,仍需時間檢驗與持續監督。
![]()
結語:
《新京報》評論一針見血:“文旅產業高質量發展的底層邏輯,從來不是靠‘封堵差評’換取表面平靜,而是以開放姿態直面問題、刀刃向內推動實效改進。”
《重慶日報》亦深刻指出:“公眾真正介意的,從來不是票價高低本身,而是表達渠道是否暢通、反饋機制是否健全、糾錯能力是否在線。只要服務品質經得起檢驗,經營者就該有足夠自信,笑納每一條建議,哪怕它帶著幾分調侃與鋒芒。”
![]()
文章信息:
中國青年報:投訴游客侵權,一景區“已上門道歉”!
![]()
京報網:新華社再評“筑墻擋景”:與為人民服務相去甚遠
![]()
紅星新聞:男子在壺口瀑布景區外拍視頻喊:“門口要錢,一人100”竟被景區投訴侵犯名譽權?景區回應:事發地是陜西壺口,并非山西,我們是受害者
![]()
大河報:男子在壺口瀑布外拍視頻喊了句:“門口要錢,一人100”竟被景區投訴侵犯名譽權?山西壺口瀑布景區回應:事發地是陜西壺口“不是我們這里,我們是受害者
![]()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