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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舉報重慶市民政局一干部的退休母親名下有巨額財產,李女士被判公開道歉。
- 據極目新聞報道,李女士稱,該干部母親名下3年內多了10處房產,共計2700余平方米,總價高達數億元,名下還有賓利豪車,與退休工人身份嚴重不符,該干部卻稱是母親經商所得。李女士在網上舉報后,視頻被投訴下架,后被起訴侵犯名譽權,法院要求李女士全網公開賠禮道歉。20日下午,重慶市民政局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已經有群眾反映相關情況,紀檢監察部門已經介入。
有人覺得,李女士被判道歉,說明她的舉報站不住腳,理應為自己的行為負責。這話有一定道理。法律保護每個人的名譽權,公職人員及其家屬也不例外,不能隨意被曝光和質疑。如果舉報時言辭過激、方式不當,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權益,承擔相應責任、公開道歉,正是法治社會應有的規則。監督權不是沒有邊界的。因此,對于法院而言,他們的判決并沒有問題,這叫“就事論事”“就案論案”,法院判的是侵犯名譽權。
但道歉和調查,并不是非此即彼的對立選項。法院的判決解決的是名譽權糾紛,屬于民事層面的定分止爭,但它替代不了紀檢監察部門對財產來源的核查。雖然說,被舉報的是“干部的母親”,但是“干部的母親”也涉及到了干部,那紀檢部門介入調查就是“職責所在”。即便李女士的舉報方式存在問題,也不能因此就斷定“舉報內容一定是假的”。當然,紀檢部門的介入調查,也不能就意味著“舉報內容就是真的”
公眾之所以關注這件事,歸根結底是在關注權力是否被規范運行,是在期待一個公平公正的交代。公職人員的權力來自人民,其親屬的財產狀況一旦明顯超出合理范圍,就不再是單純的個人隱私,而關系到公共利益,理應接受社會監督和有關部門的核查。不能因為舉報者被判道歉,就把最核心的財產來源問題擱置一邊,這就給人以這樣的觀感:讓“道歉”是不是“封口”,公眾的疑問會越來越多。
目前,紀檢監察部門已經介入調查,這是回應輿論關切的關鍵一步。道歉,是李女士為自己不當舉報方式付出的代價;調查,是相關部門為公眾負責、維護權力公信力的應有擔當。兩者并行不悖,沒有先后之分。既不能因為調查還沒出結果,就否定法院判決的合法性;也不能因為已經道了歉,就忽視財產存疑這個根本問題。
在法治社會里,每個人都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李女士如此,被舉報的干部及其家屬也是如此。李女士需要為自己的不當舉報方式道歉,而相關部門則需要通過扎實的調查,給公眾一個明確的答案:巨額財產到底是真的還是假的?如果是真的,是不是合法收入?是否存在權力尋租的空間?
舉報干部母親名下有巨額財產,無論真假都需要一個真相。如果舉報屬實,那就要查清楚,查明白。如果舉報是虛假的,那就要繼續追究虛假舉報的責任。總之,該道歉道歉,該調查調查,兩者并不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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