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財訊3月23日電,市場監管總局發布關于停止實施標準創新型企業評價及認定工作的通知,為深入推進標準化管理工作改革,切實保障企業在標準化工作中的主體地位,減少對企業自主經營活動的影響,現就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廢止《標準創新型企業梯度培育管理辦法(試行)》(國市監標創規〔2023〕4號)。
二、請各地市場監管部門停止標準創新型企業梯度培育相關活動,通知已完成評價的企業,即日起不再以標準創新型企業名義開展工作,同時不得對外懸掛、展示或使用相關的牌匾、證書等標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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