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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源:美國猶他州議會官網
好的牙·訊|2026年3月12日,美國猶他州州長Spencer Cox簽署了《牙科保健師修正案》(Dental Hygienist Amendments,下稱《法案》,編號:HB 414),正式擴大了牙科保健師的職業自主權。根據《法案》規定,該項立法將于2026年5月6日起在猶他州全境正式施行。
該《法案》對猶他州現有執業準則中“公共衛生設置”(Public health setting)的定義進行了關鍵性修訂,將“醫院”明確納入了牙科保健師可開展工作的場所清單。這一修訂意味著,在猶他州境內,具備相應資質的牙科保健師可以在醫院環境中獨立開展業務,而無需像以往那樣必須在牙醫的直接監管(General supervision)下工作。
在此項立法出臺前,猶他州的法律已經允許牙科保健師在部分公共衛生設置中享有較高的獨立執業權。根據現有規定,這些場所包括私人住宅、各級學校、養老院、輔助生活設施、社區衛生中心、聯邦認證醫療中心(FQHCs)以及移動牙科健康服務項目。HB 414法案的通過,補齊了醫院這一重要醫療場景的空缺,旨在通過法律層面的松綁,優化醫療資源的配置。
猶他州政府及議會推動該項立法的初衷是提升住院患者獲取口腔衛生服務的便利性。長期以來,住院患者的口腔護理需求往往因為監管流程的繁瑣而難以得到及時滿足。通過允許牙科保健師在醫院內獨立開展預防性口腔護理、潔治及衛生宣教等服務,不僅能提升患者的整體治療體驗,也有助于降低因口腔問題引發的系統性健康風險。
《法案》同時明確,雖然放寬了監管限制,但牙科保健師在執業過程中仍須遵循相關的專業標準與道德規范。法案正式施行后,猶他州內的各類醫院將有權根據自身運營需求,直接聘請或合作牙科保健師開展口腔健康管理工作。
目前,相關監管部門正針對該法案的落地執行細則進行最后梳理。猶他州內的醫療機構被建議在2026年5月6日法案生效前,完成對內部協作流程及執業準則的相應調整,以確保牙科保健師的介入能夠與醫院現有的診療體系實現無縫銜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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