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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銅仁市人社局發布一則職稱評審專家和申報人受查處的通知,其具體違規:1.評審專家向申報人泄露評審內容;2.申報人違規參與評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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銅仁:職稱評審專家和申報人受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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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銅仁市2025年度高級職稱評審中,經市級評審委員會查證核實,評審專家文某某違規向申報人泄露職稱評審內容,申報人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縣何某某篡改會議紀要作為業績材料申報職稱。
文某某、何某某的行為違反了《職稱評審監管暫行辦法》(人社部發〔2024〕56號)、《職稱評審管理暫行規定》(人社部40號令)和《貴州省職稱申報評審工作規則(試行)》(黔人社通〔2023〕50號)相關規定。
經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研究決定:取消文某某評審專家資格,并記入職稱評審誠信檔案庫,自處理決定作出之日起,3年內不得從事職稱評審相關工作;將申報人何某某違規行為記入職稱評審誠信檔案庫,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自處理決定作出之日起,3年內不得申報評審各類職稱。
以上這種情況,并不是個例,而是2026年職稱嚴管的強烈信號——不管你是評審專家,還是正在準備申報的考生,只要觸碰誠信紅線,代價都是職稱生涯的“重創”。
此外,之前也有多地發布或通知違規行為以及違規處罰!就比如
一、四川省
●違規類型:提供虛假資格證書、社保與申報單位不一致、拒不配合核查;
●處理結果:取消評審資格,記入誠信檔案庫3年,3年內不得申報;
二、北京市
●核心規定:對學術造假、業績造假實行一票否決;已取得職稱的撤銷資格,記入誠信檔案北京市財政局;
●典型案例:《論證與研究》期刊因未在新聞出版署備案、無數據庫收錄,論文被直接否決;
三、山東省
●違規類型:業績造假、掛名項目、論文發假刊 / 增刊;
●處理結果:取消資格、記入誠信檔案、3年禁報;
●典型案例:某高會申報人因著作造假被全票否決,3年內不得申報;
四、廣東省
●違規類型:業績數據注水、著作造假;
●處理結果:取消資格、撤銷職稱、記入誠信檔案廣東省財政廳;
●典型案例:省財政廳向出版社發函核查著作真偽,多名申報人因造假被取消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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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高級會計師評審違規常見操作
(一定要杜絕)
在準備和申報業績前,我們需要確定的就是,你所提交的任何材料,不管是業績還是論文,都需要實事求是的去整理去寫作,論文必須是百分百符合評審要求,業績就算是沒有統一的評分標準,但也不要提供虛假內容,可以適當夸張,但切記無厘頭的夸大。
以下是評審中常見的違規操作,杜絕!
業績“移花接木”——掛名項目變成“主導項目”
一考生跟隨領導輔助參與了某大型財務項目,但將其描述成自己“全程負責、核心主導”。
提醒:如果說大家跟同事/領導一同參與主導的,可以在其描述一下自己是主要主導人;如果僅僅是參與,可以寫跟同事一起主導負責,但不可貪大。
數據“過度夸大”——把10萬增效改成100萬
某考生在工作項目中將成本實際優化金額,夸大注水篡改為100萬,并偽造了簡化版財務數據佐證。
提醒:偽造數據證明可是是絕對不能容忍的大忌!這種情況,官方通過企業年度審計報告,稅務申報表一查就能看出來。提醒大家,數據必須與原始憑證、財報完全一致,寧可寫實也不要夸大。
論文“投機取巧”——采用電子刊冒充正刊
某考生為快速發表,選擇某期刊的 “增刊” 發表論文,在材料中隱瞞增刊屬性,謊稱是正刊。后續論文材料作廢,因 “隱瞞關鍵信息” 被判定為誠信問題,直接否決評審。
提醒:必須發表正刊、有CN/ISSN 備案、被核心數據庫收錄的論文,增刊/電子刊一律無效。
像是上面這種情況,不管死高級會計師、高級經濟師還是其他系列的職稱,每年都有很多。匠匠再次提醒大家,在評審中,切勿抱有僥幸心理,與其花心思鉆空子,真不如沉下心來打磨真實業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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