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政協委員、中國工程院院士孫寶國在接受《中國新聞周刊》采訪時表示,消費者對于餐館使用預制菜的意見主要在于,以大廚現做的價格,提供給消費者的卻是預制菜,無視消費者的知情權。因此,他的建議是:餐館應明確告訴消費者是否使用預制菜,不應存在信息不對稱的情況。
孫委員的意見沒有錯。而且,這個觀點也不新鮮。
消費者對于消費品天然具有知情權。知情權決定選擇權,選擇權充分了,市場才能自我調整和優化。食客應當知道自己吃下去的是不是預制菜,這一點社會已經形成共識,孫委員只是在一個正式和莊重的場合把這種共識表達出來而已。
但是,我們要說的是,背后的系統工程,卻不是這幾句話能說明白。
因為,想要對預制菜“知情”,就應當先確定什么是預制菜。
而且,這個標準一定要是法定的,而不能由餐館自定義,否則消費者就會面臨巨大的信息成本。
目前,關于預制菜,我國并沒有權威性的標準,僅有2024年3月六部委發布的《關于加強預制菜食品安全監管促進產業高質量發展的通知》。
而去年讓賈國龍老板直起腰桿和老羅死扛的底氣,來自《關于加強預制菜食品安全監管 促進產業高質量發展的通知》答記者問。
里面提到,“考慮到連鎖餐飲企業廣泛應用中央廚房模式,其自行制作并向自有門店配送的凈菜、半成品、成品菜肴,應當符合餐飲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規和標準要求。中央廚房制作的菜肴,不納入預制菜范圍。”
中央廚房做的菜,不是預制菜,來源正是這里。
但這顯然是和消費者常識相悖的說法。
中央廚房腌制好的魚,凍起來,幾個月后,在門店烤箱里加熱一下,然后一盤烤魚就做好了。這種不算預制菜?
這和普通人的認知相差太大。
家里要來客人,早上出去買菜,所有菜都是現切現炒,最多提前半天把豬蹄燉上,這個才是現做的。
現在你告訴他,冰箱冷凍箱里凍著的那條腌了半年的羊腿,拿出來烤一烤,也不是預制菜。這個認知沖突就大了。
同時,答記者問也并不那么正式。
今年2月發布的《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預制菜(征求意見稿)》并沒有彌合這種認知沖突,而是把預制菜的標準固化下來了,里面明確說:
“以一種或多種食用農產品及其制品為原料,使用或不使用調味料等輔料,不添加防腐劑,
經工業化預加工(如攪拌、腌制、滾揉、成型、炒、炸、烤、煮、蒸等)制成,配以或不配以調味料包,加熱或熟制后方可食用的預包裝菜肴產品。不包括主食類食品、凈菜類食品、即食類食品和中央廚房制作的菜肴。”
這種認知落差,會給老百姓帶來巨大的麻煩。
所有的中央廚房連鎖餐廳都可以宣稱自己沒有預制菜——這是完全符合國家標準、符合廣告法的。
這種標準下的預制菜知情權,還有什么意義呢?
問題討論到這里,已經陷入一個很無奈的胡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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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共政策的制定中,往往誰掌握了定義權,誰就掌握了合法權。現實不由傳統觀念決定,而由制度決定。
所謂“知情權”,只是一個附屬權利,當其依附的定義不符合認知時,知情權也是一個空洞的權利。
餐廳可以讓客戶“知情”自己沒有預制菜,但客戶吃到的仍然可能是中央廚房加工、冷凍數月、門店復熱的菜品。
合法,但不合理。
當然,從產業的角度來說,我也能理解為何預制菜標準會如此制定。
如果把中央廚房認定為預制菜,那么,大量連鎖餐飲都會被認定為預制菜,商業模式受到打擊,市場形象受損,對于整個餐飲行業,或將產生不良影響。
之所以所有連鎖都使用中央廚房的模式,那只是資本出于最大限度攫取利潤的本能,和國家食品安全規定而衍生出來的模式,但是最終卻讓消費者買單了。
但既然產業模式已經形成,標準也只能適配產業,而不是適配常識。
當然,常識會自己尋找出路。
比如,老鄉雞都是常識的一種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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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鄉雞自己構建了一套標準,把菜品分為餐廳現做、半預制和復熱預制這三種。這顯然是更符合常識的一種標準。
相比之下,國標中的預制菜,它的生命力僅僅只是體現在對簿公堂的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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