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沒和我們家人協商遷墳補償安置事宜的情況下,又怕我們知道后去阻止,就趁著晚上來挖墳,當晚在挖到第三座祖墳的時候被我家人發現后阻止,不然我們家族19座祖墳都要遭殃。”3月25日,山西省大同市天鎮縣谷前堡鎮某村村民羅某告訴新黃河記者,此前2025年5月25日晚上,自家三座祖墳被人強拆,導致墳頭受損、棺木損壞。
25日當天,谷前堡鎮政府相關工作人員回應稱,針對此事已對包括鎮黨委書記在內等3人作出相關處理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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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羅某介紹,此前2024年5月,當地谷前堡鎮政府曾發布關于墳墓遷移的公告。公告稱為加快某酒莊項目建設,受當地縣政府委托,需將項目用地范圍內的墳墓進行遷移,并公布有遷墳時間及遷墳補償登記等相關事宜。“此后,在從未與我們家人協商補償或安置方案的情況下,事發當晚,當地村干部宋某某指使李某某等人,駕駛兩臺挖掘機,強拆我家族祖墳,現場導致三座祖墳墳頭受損、棺木損壞。”羅某稱,事發后,他及家人多次聯系當地相關部門要求進行相應調查并對強拆祖墳一事進行相應處理,但時至今日此事仍未得到妥善處置。
另據羅某提供的一份由谷前堡鎮政府于2月6日下發的“關于羅某反映事項的處理決定書”(以下簡稱“決定書”)顯示,谷前堡鎮政府稱經調查,針對羅家19座祖墳遷墳工作,村干部曾多次對村內羅家后人入戶走訪,講解項目意義、遷墳補償政策及相關法律法規,并前往內蒙古、大同等地與在外羅家后人溝通協商,發放遷墳告知書,“因羅家祖墳涉及家庭眾多,在補償分配、遷墳決策上難以達成一致……”為保障項目推進,在為羅家新墳選址并挖好墓穴后,于2025年5月25日晚7點30分開展遷墳工作,“現場確因操作不當造成三座墳頭受損、部分棺木損壞,其余墳塋因現場人員制止未繼續施工”。
決定書稱,經查,村干部宋某某在遷墳工作中,雖前期開展了溝通告知工作,但在未與羅家后人就遷墳細節達成最終一致的情況下組織遷墳,委派第三方現場施工,造成祖墳受損,存在工作方法簡單的問題;第三方責任人李某某等人在施工中操作不當,造成實際損害,已經承擔相應責任,受到公安機關15日行政拘留;谷前堡鎮黨委書記李某對遷墳工作的后續推進環節監管有所緩慢,并非“推諉監管責任、包庇縱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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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上述調查情況,谷前堡鎮政府決定對村干部宋某某作出全鎮通報批評,責令其作出書面檢查;責令第三方負責人李某某等人對受損墳墓相關損失進行賠償,具體賠償金額由雙方協商確定等;對鎮黨委書記李某進行談話,責令其加強對轄區內重點項目征地遷墳工作的監管,完善工作流程等;該鎮將進一步梳理遷墳補償安置事宜,安排專人與羅氏族人代表對接,依法依規落實遷墳補償政策,充分聽取族人意見,妥善推進后續遷墳相關工作。
25日當天,谷前堡鎮政府相關工作人員向新黃河記者確認上述決定書的真實性,并稱已將該決定書上報相關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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