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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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23日,上海市民潘先生通過山姆會員店線上平臺,在上海寶山店下單購買了7份“茗茶風味曲奇禮盒”,訂單實付金額769.3元。潘先生說,他買的這批曲奇禮盒,一部分個人食用,另一部分作為伴手禮送給了親友。
但是,在食用這些曲奇餅的過程中,發(fā)生了一點小小的意外。“我的牙齒有點損傷,那次吃曲奇餅的時候,發(fā)現(xiàn)有果仁卡在牙縫里。我就用牙簽剔,發(fā)現(xiàn)是半顆南瓜籽仁。但是,這款曲奇餅沒有標注含南瓜籽仁呀。我把包裝盒上的配料表仔仔細細地看,確實沒有南瓜籽或南瓜籽仁相關內容。”
潘先生說,考慮到堅果類食品成分多涉及過敏原,可能對不特定消費者構成健康風險,他決定向市場監(jiān)管部門如實反映情況。
今年1月底,潘先生就上述問題分別向上海市寶山區(qū)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紹興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提交投訴材料,詳細說明購買經過、食用體驗及標簽疑點,并提供了購物憑證、產品外包裝等相關證據。
上海市寶山區(qū)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短信回復潘先生說,他們接獲投訴信息后,立即對山姆會員店寶山店開展現(xiàn)場檢查,并對涉事“茗茶風味曲奇禮盒”的標簽合規(guī)性、原料使用情況進行調查核實,“對投訴中被投訴人涉嫌銷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行為,經核查屬實已立案調查。”紹興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在核查后,雖作出不予立案的決定,但在核查結論中明確認定,該款曲奇禮盒存在兩項與標簽相關的問題,即產品外包裝標注配料為杏仁,實際使用原料為扁桃仁(巴旦木仁),標示內容與實際原料不一致;產品實際添加南瓜籽仁,卻未在配料表中予以標注,存在成分漏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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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地監(jiān)管部門均確認,上述情形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條對食品標簽真實性、完整性的要求。紹興市相關部門認為該山姆會員店系“初次違法且危害后果輕微并及時改正”,根據相關法規(guī),不予立案處罰。
記者了解到在監(jiān)管部門介入后,山姆會員商店已在全國范圍內對該款“茗茶風味曲奇禮盒”實施下架處理。截至目前,該產品未再恢復銷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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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先生認為,仍有消費者可能在不知情的情況下繼續(xù)食用,應當立即召回。
來源:新聞坊
微信編輯| 七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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