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楊召奎)近日,中國消費者協會、中國市場監督管理學會共同組織專家從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角度進行專業評審,最終確定了《2023—2025年度全國消協組織投訴調解典型案例》。其中,騎行非本人掃碼共享助力車摔傷理賠案備受關注。
2025年4月,齊女士之子(已成年)騎行上海哈啰普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哈啰公司”)運營的助力車時,因車輛質量問題發生單方交通事故。
哈啰公司以騎行訂單《保險合約》中“非通過本人實名賬戶掃碼結算騎車過程中發生的意外事故不在保障范圍”為由拒絕承擔賠償責任。齊女士遂向河北省滄州市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投訴。
滄州市消保委調查后認為,該案中的中國大地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大地財險公司”)將“為他人掃碼騎行”作為免責事由,實質上不合理地限制了消費者的理賠權利,免除了經營者應承擔的賠償義務。
據此,滄州市消保委發函建議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糾正大地財險公司的行為,督促其更改格式條款。經調解,大地財險公司于2025年7月9日按保險合同約定全額賠付齊女士5000元,哈啰公司支付剩余醫療費1.4萬余元。同年7月底,哈啰助力車APP中《保險合約》內顯失公平的條款已刪除。
中消協相關負責人指出,涉案《保險合約》中的“非通過本人實名賬戶掃碼結算騎車過程中發生的意外事故不在保障范圍”條款,排除了作為實際使用人的消費者在使用車輛過程中遭受人身或者財物損害時享有的求償權,違反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六條規定,屬于不公平格式條款,應作無效處理。
該負責人指出,消費者在簽訂各類服務合同或購買商品前,應仔細閱讀經營者提供的格式條款,重點關注其中關于權利義務免除等內容。發生消費糾紛的,可及時向經營者所在地消協組織投訴,或向有關行政部門舉報。
來源:工人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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