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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河北石家莊鹿泉區的“中園石化”加油站引發公眾關注。
不僅是文字,這個加油站的外觀裝潢、紅底白字的設計,甚至英文字母縮寫,都與“中國石化”高度相似。
對此,涉事加油站回應稱,他們的油品來源正規,且工商注冊名稱和營業資質都經過合法審批。然而,擁有正規的行政審批手續,是否意味著可以在商標上“打擦邊球”?這種高度模仿的“傍名牌”行為在法律上又該如何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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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當事人社交賬號
據了解,鹿泉區相關部門已第一時間趕赴現場開展核查。經核查,該加油站擅自使用了與“中國石化”近似的門頭裝潢,已責令將“中園石化”門頭裝潢拆除。加油站負責人楊先生表示,目前已經接到通知開始整改拆除相關字樣。
針對涉事加油站涉嫌擅自使用與他人有一定影響的裝潢近似標識的行為,鹿泉區市場監管局已立案調查,將根據調查結果依法依規處理。
事實上,除了石家莊鹿泉區的這家“中園石化”加油站,“傍名牌”現象在加油站行業屢禁不止。多地都曾出現過“中園石化”“申國石化”“中囤石化”等傍名牌現象。
據此前報道,江蘇揚州儀征市一加油站曾因侵犯中國石化注冊商標專用權,被行政處罰10000元。該站所用的標識與中國石化官方logo近似,容易造成消費者混淆和誤認,損害了消費者的利益。
高沃說法
反不正當競爭法明確規定,“擅自使用與他人有一定影響的商品名稱、包裝、裝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標識”“其他足以引人誤認為是他人商品或者與他人存在特定聯系的混淆行為”等都屬于不正當競爭行為。
商標法亦明確規定“未經商標注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近似的商標”屬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
類似“中園石化”這種行為既涉嫌侵犯企業注冊商標專用權,也剝奪了消費者知情權與選擇權。品牌保護容不得搞“視覺陷阱”,更不能讓“李鬼”以假亂真。如果您也遇到了商標被侵權的情況,可以聯系高沃,維護您的合法權益。
來源 | 整理自央視新聞 新京報等
編輯 | 北京高沃知識產權(ID: gaowoip-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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