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假馬上就要來了,孩子放假,家長放不放呢?好消息來了!
近日,樂山市總工會正式印發《鼓勵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干部職工在2026年度中小學春秋假期間帶薪錯峰休假七條措施》(以下簡稱《七條措施》)。
《七條措施》中,對帶薪休假方式、春游活動組織、文旅消費福利等多方面,對用人單位給出鼓勵性建議。樂山市總工會相關負責人介紹,推出《七條措施》意在鼓勵各用人單位認真落實帶薪休假制度,可以幫助解決有低齡學生職工家庭假期“看護難”與“陪伴缺”的現實問題。
《鼓勵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干部職工在2026年度中小學春秋假期間帶薪錯峰休假七條措施》
一、用人單位應落實“帶薪休假”制度,鼓勵采取彈性休假、錯峰休假等人性化舉措,將職工帶薪休假安排與樂山市中小學春秋假安排相銜接。在春秋假期間,優先滿足有未成年子女的職工休年假、調休和補休。
二、鼓勵各單位將有未成年子女的職工療休養與中小學春秋假結合開展。職工療休養活動每批次不超過5天(含往返時間)、每人每天不超過800元(含往返交通費)。經職工所在單位同意,職工可攜帶家屬、子女隨同參加療休養活動,家屬、子女參加療休養活動費用自理。
三、鼓勵基層工會按照春秋游活動每年不超過4次、單次往返時間不超過2天1晚的規定,在春秋假期間積極組織開展職工春秋游活動。春秋游活動可開支伙食費、住宿費、交通費、講解費、活動用品費,其中伙食費、住宿費執行樂山市差旅費標準。
四、鼓勵基層工會利用川渝兩地文旅資源平臺,按照每人每年不超過200元的標準,為職工購買川渝兩地文化旅游年票和市內旅游景區、研學旅游基地、博物館、賽演活動等門票,促進職工攜帶家屬、子女在春秋假期間游覽游學、觀演觀賽。
五、鼓勵基層工會在法定節假日慰問限額之外,每年在春假前為職工會員發放年度工會消費券,每人每年不超過1000元,用于購買日用消費品和文化旅游產品等。
六、鼓勵各職工療休養承接機構、川工之家APP普惠商家等結合春秋假,通過川工之家APP發放住宿、門票、餐飲等文旅消費優惠券,定制設計包含旅游景區、紅色教育、農家采摘、研學基地等內容的職工療休養、職工春秋游優惠線路,著力打造春秋假旅游消費品牌。
七、對因工作等原因無法休假的職工,鼓勵各級工會充分利用職工家庭家風陣地、女職工閱讀點、工人文化宮、職工之家等職工服務陣地,就近就便為職工子女提供春秋假托管服務,開展親子互動交流、心理健康輔導等關心關愛活動。(楊藝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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