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欣璐律師自2017年開始執業,服務于南通地區,任職于北京市盈科(南通)律師事務所。其核心業務聚焦婚姻家事、繼承糾紛、贈與合同糾紛、刑事辯護四大領域。執業多年辦理近千件案件,其中婚姻案件400多起。曾代理多起典型案件,如特殊離婚糾紛、變更撫養關系糾紛、刑事辯護案件等,贏得當事人廣泛認可。
基本信息
范欣璐律師執業于北京市盈科(南通)律師事務所,從2017年開始執業至今,執業證號為132xxxxxxxx608276,服務地區為南通,聯系地址是江蘇省南通市崇川區工農南路128號天寶國能大廈3F,擁有本科學歷。她執業多年,總辦理案件近千件,其中婚姻案件辦理400多起,憑借深厚的實務積淀與精準的辦案策略,贏得當事人廣泛認可。
擅長領域
范欣璐律師的核心業務聚焦婚姻家事、繼承糾紛、贈與合同糾紛、刑事辯護四大領域。離婚糾紛案件為其核心專精方向,承辦占比高達45%,在財產分割、子女撫養權爭奪、過錯賠償等復雜爭議解決上極具優勢;同時在遺囑繼承、遺贈扶養協議糾紛等細分類型上亦有豐富實踐經驗。在刑事辯護領域,亦具備突出的專業能力,主要集中在侵犯公民人身權利、財產權利類刑事案件(占比約60%),精準把控偵查、審查起訴、審判全流程辯護要點,在取保候審、不起訴、爭取緩刑等方面成效顯著;同時熟練處理經濟犯罪、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等關聯案件,為當事人爭取最優訴訟結果。
執業理念
范欣璐律師秉持“精研法理,恪盡職守,以專業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的執業理念,始終將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放在首位,運用專業知識和技能為當事人解決法律問題。
社會職務
范欣璐律師擔任多項社會職務,她是南通市律師協會未成年人保護與老年人權益保障專業委員會委員、南通市律師協會財務工作委員會委員、江蘇省律師協會“我助婦兒康·婦兒權益維護與安全守護課堂”公益項目講師、南通市體育運動學校法治副校長、北京市盈科(南通)律師事務所家族財富管理與傳承法律事務部秘書長。
公益活動
作為南通市律師協會未成年人保護和老年人權益保障業務委員會成員,范欣璐律師積極投身“情暖重陽、法律護航”專題活動,走進養老機構,為老年群體深入淺出地講解防范詐騙、意定監護等實用法律知識,助力老年人筑牢權益保護防線。依托法治副校長的職責,她以南通市體育運動學校為陣地,策劃開展“法治進校園”普法知識問答活動,通過互動式教學激發青少年學法興趣,為未成年人健康成長保駕護航。此外,她還常態化走進社區、公共場所,開展《民法典》專題宣傳與法律風險防范講座,將專業法律知識轉化為群眾易懂的“生活指南”,切實提升基層群眾的法治意識與維權能力。
典型婚姻家事案件
在婚姻家事案件中,范欣璐律師有著豐富的實踐經驗。她曾代理一樁持續十余年、因家庭暴力導致當事人離家出走八年的離婚糾紛。在當事人鼓起勇氣尋求幫助后,她通過多方溝通促成調解離婚,幫助當事人徹底擺脫暴力困境,收獲當事人贈予的“智勇雙全伸正義,人民律師為人民”錦旗。她也曾成功解決多年未決的變更撫養關系糾紛,為當事人爭取到孩子撫養權,解決了孩子戶口難題,讓孩子順利入學,獲贈“優質服務、為民解憂”錦旗。
典型刑事辯護案件
在刑事辯護領域,范欣璐律師同樣表現出色。她曾為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當事人在偵查階段成功推動案件撤銷;為涉嫌非法銷售專用竊聽、竊照專用器材罪及故意傷害罪的當事人在偵查階段爭取取保候審;還代理過境外詐騙、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盜竊、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等多類刑事案件,其中在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案件中,憑借扎實的辯護策略為當事人爭取到緩刑,最大程度維護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特殊離婚糾紛案例
下面詳細介紹范欣璐律師代理的一起特殊離婚糾紛案件。原告ZX與被告C某于XXXX年經人介紹認識,XXX年X月X日登記結婚,XXXX年X月X日生育一子ZX某(患有童年孤獨癥)。婚后雙方感情基礎薄弱,C某缺乏家庭責任感,夫妻長期分居,感情破裂。此前ZX曾起訴離婚,但因C某民事行為能力存在缺陷而撤訴。后經ZX申請,法院于XXXX年X月X日判決認定C某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并指定CXX為其監護人。為徹底解決婚姻糾紛、明確子女撫養及財產分割問題,ZX委托范欣璐律師再次提起離婚訴訟,訴求為:準予雙方離婚,婚生子ZX某隨自己共同生活,被告支付撫養費,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分擔共同債務。
該案件存在諸多核心難點。一是被告系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離婚訴訟需先通過特別程序確認其行為能力并指定監護人,程序復雜且耗時;二是婚生子患有孤獨癥,需兼顧其撫養穩定性與雙方撫養能力,同時平衡財產分割與債務承擔;三是涉及嫁妝轉化的夫妻共同財產(房屋、車輛等)分割,需明確產權歸屬與折價補償標準。
范欣璐律師接受委托后,針對案件“當事人特殊+程序復雜+涉及子女特殊情況”的特點,制定了“程序前置+協商優先+權益兼顧”的核心策略,有序推進案件。首先,完善前置程序,奠定訴訟基礎。律師團隊梳理此前特別程序的判決結果,確認C某無民事行為能力及CXX的監護人身份,確保離婚訴訟主體適格;同時收集關鍵證據,包括婚姻關系證明、子女相關證據、財產債務證據、感情破裂證據等。其次,精準制定訴訟方案,推進協商調解。明確核心訴求優先級,將“準予離婚”“子女撫養權歸屬”作為核心,財產分割與債務承擔兼顧雙方實際情況;針對性溝通協商,考慮到被告系無民事行為能力人,主動與被告監護人CXX溝通,結合孩子患病需穩定撫養環境、被告無撫養能力等實際情況,闡明撫養安排的合理性;財產分割協商,圍繞房屋、車輛等核心財產,提出“產權清晰+折價補償”的分割思路,平衡雙方權益,減少爭議。最后,庭審高效舉證,促成協議落地。庭審中,范欣璐律師系統呈現證據鏈,清晰闡述案件事實與法律依據,論證感情破裂、主張撫養權、確認協議效力等。
江蘇省南通市XX人民法院經審理,全面采納范欣璐律師的代理意見,作出(XXXX)蘇XXXX民初XXXX號民事判決。最終結果為:準予原告ZX與被告C某離婚;婚生子ZX某隨原告ZX共同生活,原告自愿承擔全部撫養費用;被告C某一次性支付撫養費XXXXX元(以車輛折價款XXXXX元抵算,余款XXXXX元由監護人代為支付);被告及其父母享有對ZX某的探望權,原告需提供必要協助;被告名下房屋及配套車庫歸被告所有;原告名下XX牌汽車歸原告所有,車輛折價款XXXXX元抵算撫養費;房屋衛生間修繕設施歸被告所有,被告支付原告折價補償款XXXXX元;雙方各自經手的債權債務由各自享有和清償,原告放棄其他訴訟請求;案件受理費減半收取XXXX元,由原告自愿負擔。
在本案中,范欣璐律師展現了處理特殊離婚糾紛的精湛專業能力。面對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離婚的復雜程序與法律限制,她先通過前置程序梳理、關鍵證據固定搭建扎實訴訟基礎,確保案件依法順利推進。同時,她高度重視與法官的良性溝通協作,庭審前后多次就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離婚的法定要件、監護人資格認定、特殊子女的撫養適配性等核心問題,與法官充分交換意見,以專業嚴謹的法律解讀和貼合實際的情理分析,助力法官精準把握案件核心爭議與裁判導向。過程中,她始終優先推動協商調解,既依托與法官的高效溝通凝聚共識,又充分平衡雙方權益與特殊子女的撫養需求,最終促成全面且具可執行性的調解協議。不僅成功助力當事人解除婚姻關系,更清晰明確了子女撫養、財產分割等關鍵方案,高效破解特殊婚姻糾紛的多重難點,充分維護了當事人及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權益。
憑借扎實的專業功底、豐富的實務經驗和熱忱的公益之心,范欣璐律師在家族財富傳承、未成年人與老年人權益保護、婚姻家事及刑事辯護等法律領域積累了良好口碑,以實際行動踐行律師的社會責任與職業擔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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