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陜西省甘泉縣檢察院主導和全國人大代表樊九平的積極參與下,一起發生在甘泉縣道鎮中咀村村民之間的故意毀壞財物案達成刑事和解,歷時多日的矛盾得以圓滿化解。
今年1月17日晚,犯罪嫌疑人高某某因瑣事糾紛,故意燒毀了同村村民薛某某、劉某某家玉米樓內儲存的玉米,經鑒定造成經濟損失22萬余元。這場大火不僅燒毀了薛某某、劉某某一年的收成,也導致薛某某急火攻心住院治療,雙方關系驟然緊張,矛盾尖銳。
甘泉縣檢察院受理案件后,承辦檢察官經審查認為,案件雖涉嫌犯罪,但犯罪嫌疑人高某某到案后認罪悔罪態度誠懇,具有賠償意愿,且雙方系同村鄉親,存在化解矛盾、促進社會和諧的基礎。為實現案結事了人和,檢察官沒有就案辦案,而是將工作重心前移,著力于實質性矛盾化解。他們多次走訪受害家庭,傾聽訴求,安撫情緒;同時向在押的高某某深入釋法說理,使其深刻認識到自身行為的危害性、堅定了賠償贖過的意愿。
為盡快挽回群眾損失,甘泉縣檢察院迅速啟動“檢調融合”工作機制,依托該院設立的“人大代表調解工作室”,主動邀請熟悉當地民情、善于調解糾紛的樊九平共同參與調解。
在調解過程中,檢察官嚴把法律關,向雙方當事人及家屬詳細闡明案件性質、法律責任及刑事和解相關政策,算清“法律賬”。樊九平則發揮其扎根基層、貼近群眾的優勢,用鄉音鄉情耐心疏導,勸解雙方珍惜鄉誼,算好“人情賬”“民生賬”。檢調雙方密切配合,法理情交融,引導當事人互諒互讓。
經過多輪背對背溝通、面對面協商,雙方最終達成一致:由高某某家屬一次性賠償薛某某、劉某某經濟損失19萬元,被害方對高某某予以諒解。
調解成功后,檢察官與公安民警第一時間趕往醫院,將賠償到位、糾紛已解的消息告知仍在住院的薛某某。得知一年辛勞的損失得以彌補,薛某某臉上露出了久違的笑容。一場可能激化的矛盾,在檢察環節得以消除。
“這場調解,調的是糾紛,解的是心結,護的是‘人和’。”樊九平感慨,“檢察機關主動作為,將辦案與化解社會矛盾深度融合,讓人民群眾在具體案件中感受到了司法的溫情與公正。”
來源丨甘泉檢察
編輯丨劉巖
審核丨田驍
投稿丨tx3053911(微信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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