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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開一起危險駕駛案的卷宗,點擊“智能審查”按鈕,電腦屏幕上立刻彈出一個提示:“犯罪嫌疑人是否主動報警,需進一步核實。”這是上海市金山區人民檢察院第二檢察部丁益在試用上海檢察輔助辦案多智能體時遇到的真實情況。
近日,上海市人民檢察院發布數字檢察建設新一輪三年規劃,上海檢察輔助辦案多智能體和上海檢察語料庫亦全面上線,今后將成為上海檢察官辦案的重要“助手”。
“智能體之所以能發現問題,是因為它具備卷宗解析功能,可以自動比對偵破經過、嫌疑人口供等不同材料。”丁益說,智能體標出,嫌疑人口供稱在醉酒后駕車發生追尾事故后,自己主動撥打報警電話并在現場等待民警到來,但移送檢察機關的材料僅認定坦白。
強大的分析能力,正是此次上線的智能體區別于以往數字化建設的一個重要特征。市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專職委員吳云介紹,智能體在檢察辦案行為全面線上化的基礎上,深度推進專業垂直領域中通用大模型的應用,通過對檢察辦案電子卷宗的全量智能識別、提取和分析,提供案情速覽、證據審查、視頻分析、出庭示證、3D展示、智能語控等11個智能體功能。
一方面,智能體可以對案件進行智能解析與脈絡梳理,以思維導圖形式實現案件主要內容和核心關鍵點“一屏全覽”,輔助檢察官顯著提升閱卷效率。另一方面,可以對證據鏈進行智能校驗,明確提示案件中存在罪與非罪、此罪彼罪的可能性,以及矛盾沖突的可疑點。
是否認定自首在量刑上會有一定差異,在智能體提醒后,檢察機關依法引導補充偵查,證實了嫌疑人確有主動報警等行為,依法應認定為自首。“像這種沒有造成人員傷亡的醉駕案屬于速裁案件,運用智能體輔助后,可以節省大量閱卷時間。”丁益說。
據悉,上海檢察機關已梯次上線了涵蓋32個刑事罪名智能輔助模型,累計為全市1.3萬余起案件提供了智能輔助,相關案件的辦理效率均得到提升。
以故意傷害案件輔助審查為例,在遇到復雜情節時,智能體能自動識別是否系親友、鄰里之間輕傷害的案件,提取正當防衛中防衛時間、防衛對象和防衛限度等關鍵定罪量刑的要素,提醒檢察官注意相應處理結果,并附以相應的法律依據和類案參考。此外,智能體還能通過法律文書比對,有效發現偵查、起訴和審判結果在事實認定、罪名適用、量刑建議等方面的差異,有效提升辦案和監督效能。
垂直領域大模型落地背后,需要大規模、高質量、安全合規的數據。上海市檢察機關聯合多家高校、科研單位共同制定了《人工智能-檢察語料庫建設導則》,明確了檢察語料庫數據資源、數據加工處理要求和系統管理機制。《導則》已由上海市人工智能行業協會正式發布,是全國檢察系統內首個語料庫建設的團體標準。
“以故意傷害罪相關語料為例,資深檢察官收集了故意傷害罪名相關的30余部法律、司法解釋等規范性文件,對‘故意’‘傷害’‘輕傷’等重要法律名詞進行專門性解釋。”市檢察院檢務保障部副主任尚珂全介紹,在此基礎上,梳理出“傷害行為”“正當防衛”“因果關系”等多個矛盾點分析的決策樹,及一套完整的故意傷害案件審查規則,再選取50余個典型性案例撰寫形成個案審查思維鏈,將抽象的審查規則進一步具象化。
“智能輔助只是檢察官決策的重要參考、提升效率的輔助工具,而非代替檢察官作出決定。”市檢察院相關負責人強調,檢察官在辦案時仍然要堅持親歷審查,完成實質性判斷。
原標題:《醉駕司機是自首還是坦白?上海檢察官的“新助手”一眼看出矛盾》
欄目主編:王海燕
本文作者:解放日報 王閑樂
題圖來源:上觀題圖
圖片編輯:雍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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