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依法嚴懲拐賣婦女、兒童犯罪典型案例。
據介紹,拐賣婦女、兒童犯罪嚴重侵犯人權,影響家庭幸福、社會安定、人民安寧,人民群眾深惡痛絕。人民法院對此類犯罪始終保持高壓態勢,堅持依法從嚴懲處,并著力提升審判質效,積極參與源頭綜合治理,切實保障婦女兒童合法權益,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
▲資料配圖 據圖蟲創意
一是依法從嚴懲處拐賣婦女、兒童犯罪。依法嚴懲拐賣婦女、兒童犯罪,是人民法院的堅定立場和一貫做法。各級人民法院充分發揮刑事審判職能,對于人民群眾深惡痛絕的“人販子”,重拳出擊,決不姑息。特別是對拐賣犯罪集團首要分子,以及具有強搶、偷盜兒童,拐賣多人,奸淫被拐賣的婦女或賣給他人迫使賣淫,造成被害人或其親屬傷亡、精神失常等嚴重情節的犯罪分子,堅決予以重判,依法應當判處死刑的,堅決依法判處。2021年至2025年,全國法院裁判發生法律效力的拐賣婦女、兒童犯罪(以下簡稱“拐賣犯罪”)案件被告人中,被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的比率,高于同期全部刑事案件判處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比率10個百分點。
二是加大對收買被拐賣的婦女、兒童犯罪及伴生犯罪的打擊力度。人民法院在依法嚴懲拐賣婦女、兒童犯罪的同時,注重依法懲治收買被拐賣的婦女、兒童犯罪(以下簡稱“收買犯罪”),持續加大打擊力度,著力遏制“買方市場”。對收買犯罪應判盡判,對收買并有強奸、故意傷害、非法拘禁、虐待等犯罪行為的,依法數罪并罰。對違法辦理或者偽造出生醫學證明、結婚證、戶籍證明等材料,構成犯罪的,依法以拐賣、收買犯罪共犯或者以其他相關罪名定罪處罰。
三是進一步規范和明確法律適用標準。最高人民法院注重加強對拐賣犯罪新態勢和司法實踐新問題的調查研究,通過出臺相關司法解釋或規范性文件、發布典型案例、用足用好人民法院案例庫、“法答網”等方式,不斷明確法律適用標準,統一司法裁判尺度。同時,地方法院通過召開專項審判工作會議、開展審判監督指導、組織業務培訓等方式,著力提高審判業務水平,促進提升此類案件審判質效。
四是積極參與綜合治理。人民法院積極延伸審判職能,與有關部門加強協調配合,通過司法救助、心理輔導、安置幫扶等措施,加強對被解救婦女、兒童的救助保護。通過公開庭審、以案釋法、送法進校園進社區等方式,大力開展法治宣傳,努力營造全民“反拐”的社會氛圍。同時,針對辦案中發現的突出問題,通過制發司法建議等方式,推動完善社會治理,如黑龍江某地法院在審理一起拐賣兒童案件過程中,向案涉醫院發出關于規范出生醫學證明發放管理的司法建議,有效促進犯罪預防和源頭治理。
據了解,隨著對拐賣犯罪的持續嚴厲打擊,以及綜合治理措施的逐步落實,拐賣犯罪案件數量總體呈下降趨勢,2025年較2012年峰值下降77.95%,已得到有效遏制。同時也要看到,拐賣犯罪手段、方式亦呈現一些新特點:采用綁架、強搶、偷盜等手段拐賣的顯著減少,采取欺騙等非暴力手段拐賣的增多;涉網拐賣案件增多,買賣雙方、中介借助網絡平臺,通過暗語發布信息,線上聯絡交易,突破地域限制,隱蔽性強。
紅星新聞記者 祁彪
編輯 許媛
審核 官莉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