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識破一個人
識破一個人的偽裝,需要幾次?
我的實踐論證,需要三次。
我生平和很多高手會過,爭吵過,交鋒過,很惡心的一個案例是恒大總裁夏海鈞。
我是通過北京一個高干朋友,結識了老夏。當時他風華正茂,在恒大任二把手,舉足輕重的地位。
我在上海寶山寶鋼有塊地產,我打通了寶鋼的關系,握住了資源,找恒大共同開發。
我方聽取了上海市委相關委辦的意見,工業園區修舊如舊,保持原址原貌,并投入資源,聘請設計團隊,設計工業展覽核心地塊。
外圍還有美國資本,洛克菲勒基金會以公益性質,投資一棟“中美友好大廈”,純送給上海市。
都謀劃得差不多了。
我這個朋友出現了,大力推薦了夏海鈞。正好資源都齊活了。
我就找了老夏。
2018年我們第一次見面溝通,老夏擺了很大的架子。開會我等了他15分鐘,他說他在許總的會上。
進來會議室坐下就聊,一聲招呼都不打。好像他遲到是應該的。
我在北京部委開會,都不是這個場景。
第一面印象不好,太狂。
第二次,他和我外出,在公司門口等車。司機去開車過來,需要幾分鐘時間。
他就一直背對著我,眼睛沖著前臺小姑娘看。
公司打印機壞了,小姑娘和另外一個文員叫了修理工,正在看這臺打印機。
兩個姑娘有時候站立,有時候蹲下。
春光乍露。
他看女子白嫩的大腿,臉上掛滿了淫邪,稍微仔細一點都能看出來。
他小眼睛,標志性一雙大濃眉。
古書上說,“眼眉如林,貪淫無奪。”
這是第二次扣分。
第三次就更露骨了。他指揮部下,偷了我司的PPT,去掉了水印,修改成“恒大獨家”的方案,甩掉我們大家,自己跑去和上游談了。
事情暴露后,我連夜打電話質問他,夏海鈞厚著臉皮,不承認此事。
此后,又打算給我們一點小錢,把項目收購過去。
資源都是我們的,哪怕不做都沒人會讓給你。我得不到你也別想要。
這個人品行不端,在我這里出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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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跟蹤老夏
在他眼里,我只是一個小卡拉米。
可是我堅持不懈,長期跟蹤他,收集很多信息。
2021年夏海鈞意識到了真正的危機,果斷出手拋售了恒大物業和恒大汽車的股票,累計1300萬股,套現1.1億港元。
拋售信息半年后才公布。
他利用香港上市規則的信息披露滯后窗口,為自己爭取了充分的資產轉移時間
除了拋售恒大旗下公司的股票,夏海鈞還拋售了持有的恒大美元債,幾乎打骨折全部出售,套現3.6億人民幣。
身為內部人,明知大幅虧損也要“打骨折”出售,說明夏總裁對恒大兌付能力已徹底絕望,寧可虧本也要換成流動性資產。
不僅如此,他還通過海外離岸公司代持恒大股份,順利逃過了監管,套現超過15億港元,這是頂級富豪轉移資產的常用做法。
也就是說在跑路之前,夏海鈞至少套現20億資產,再加上這么多年的薪酬,合計達到40億人民幣。
他的操作手法有三個特征:
1、利用高管身份掌握的非公開信息,在市場崩潰前完成撤離;
2、股票、債券、代持股份分不同渠道、不同主體操作,分散監管注意力;
3、港交所信息披露延遲+離岸公司代持,都是現有監管體系下的“灰色通道”。
這也解釋了為什么近年來監管層對高管減持披露制度、離岸架構穿透監管、跨境資金流動監控進行了大幅收緊。
夏海鈞式的操作,給散戶敲響了警鐘,給規則制定層樹立了反面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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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恒大太上皇
夏海鈞作為二把手,實際上轉移金額可能超過千億。
香港被凍結資產:約600億法院凍結,不得轉移;
美國隱匿資產(已查明):約18.7億,法院已追加凍結;
提前套現現金:約10-15億,部分可能已轉移;
歷年薪酬:部分已消耗或轉移,約15.7-18.55億(人民幣);
法院推測的其他隱匿資產:超300億,通過離岸架構、代持隱匿,尚未完全查明。
可夏海鈞人已經逍遙法外了,每天人在加州打高爾夫球。
恒大上市,是夏海鈞推動的;
恒大2萬億資產抵押,80%都是夏海鈞操作的重復質押。
說他是恒大“二號人物”,我覺得都屈才了。
我有個猜想:許家印或許就不是恒大的大魚,幕后高手另有其人。
許家印轉移款項,肯定有,但他人沒有脫身;
夏海鈞倒是拿著至少百億的信托資產,在加州打高爾夫。
他暴露是因為他離奇出售香港豪宅。2024年6月,夏海鈞出售香港柏傲山豪宅,最終虧損7800萬港元賣出,最終被法庭發現。
后面又技術性離婚。
2023年,成立了“新生活可撤銷信托資產”。
夏海鈞團隊試圖復制同類策略:通過離婚分割財產規避追責,并以“唯一最近離婚”狀態(新加坡《聯合早報》表述)切割法律責任。
四、三次戲耍香港司法
香港法庭對夏海鈞案例提出了“瑪瑞瓦禁令”。
瑪瑞瓦禁令(Mareva Injunction)屬于禁制令中的一種,旨在防止被告轉移資產至法院管轄范圍以外,以確保在原告最終勝訴時,資產能夠被扣押并用于執行判決。
600億是香港法律對信托追繳的上限。夏氏一上來就觸及這個上限,但這個并不是夏海鈞海外轉移的最高上限。
他以及他的法律團隊,幾次戲耍香港法律,玩得那叫一個溜。
法庭可以提出禁令,夏海鈞可以撤銷這個禁令。
而撤銷禁令的權限,高于債權人追債的權限。
撤銷禁令的時間被他玩成了一道防火墻。
這個玩法就是在房地產圈里流行的。
當年你從政府手里拿了一塊地,你囤地不開發,到了時限土地就要收回去。那么就在時限的最后一個月,有個人與這塊土地有法律糾紛,打官司了。
司法權限高于行政權限。
這個官司拖拖拉拉,最后打了兩年,和解了。然后又來了另一宗官司……
開發土地的時限就無限延長了。囤一塊地可以延續到20年。
夏海鈞的策略如出一轍。
團隊申請“瑪瑞瓦禁令”撤銷,拖到了最后一天。
拖延之后,還使出了侮辱性的一招:
媒體有爆料稱,當債權人想從夏海鈞身上獲取賠償時,發現夏海鈞在香港的淺水灣豪宅,于2020年轉入弟弟的名下,深圳壹號灣公寓則轉給了澳門某個典當行。
夏海鈞名下只有廣州增城一處待拆遷的農房,估值28萬元。
債權人自費調查夏海鈞在加州的資產,名下有:
62 Como(加州爾灣),120萬美元
58 Boulder View(加州爾灣),630萬美元
15 Rim Ridge(加州港),1450萬美元
Starcity Holdings LLC持有房產,現估值3560萬美元
4輛汽車(3輛特斯拉+1輛奔馳SUV),50萬美元。
總估值1.7億美元。
第三次,他直接也不裝了,跑到法院說,25年了我也不裝了,之前戲耍了你們幾次,這次我們再另外打個官司吧——
我明說了,前面幾次申請就沒打算按照規矩來,你干脆告我“藐視法庭”吧。
又累積了一層高權限。又高于債權人追討債務。
再拖時間。
五、教科書級別老賴
首先,夏海鈞把大量資產寄托在“技術性離婚”上。
2023年他離婚后,迅速成立可撤銷的信托。
大陸和香港債權人追溯是1-5年期限,離岸“可撤銷”信托期間只有1-2年。拖到第三年時候,就變成不可撤銷。
夏海鈞要的就是不可撤銷。
第二,夏海鈞個人、資產、司法溯源地是三個國家。
夏海鈞自己是加拿大國籍,資產在美國,司法訴訟在香港。
香港法庭判決了,債權人要再去加拿大和美國,兩個國家一處拒絕執行,財產還是拿不回來。
全部官司全部打完,信托已經生效。
離岸信托的特點,尤其是開曼群島的法律,主責是保護夏海鈞已經離婚的妻兒。
債權人的追責,不關信托的事情,就可以不給你撤離資產。
只有證明他是財務造假,所有利益是不當得利,才能在根源上推翻夏海鈞和他法律團隊的如意算盤。
夏海鈞這個案例,讓人看到,平民固然崛起了,但劣根性十足。更囂張更惡。
當一個人高智商,有資源,還無下限,人性會壞到什么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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