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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時節,作為祭祀先祖、緬懷故人的傳統節日,也是踏青出游的好時節,享有“城市綠心”美譽的龍泉山城市森林公園,即將迎來人流與車流的雙重高峰。當前正值森林防火關鍵期,稍有不慎,極易引發森林火災。為守護好這片城市綠肺,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和森林資源安全,我們特此整理森林防火知識,呼吁大家安全文明祭祀,共同度過一個平安、綠色的清明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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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患未然:森林防火知識要牢記
森林防火,人人有責。了解基本知識,遵守法律規定,是每一位公民應盡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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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森林火災基本知識
種類:根據燃燒部位、蔓延速度等,可分為地表火、樹冠火和地下火。
起火原因:森林火災的起火原因主要分為兩大類:人為火(如農事用火、祭祀用火、野外吸煙、生產作業不慎等)和自然火(如雷擊火、火山爆發等)。據統計,在我國,人為引發的森林火災占絕大多數。
撲救原則:森林滅火遵循“打早、打小、打了”的原則,即一旦發現火情,要盡早撲滅,撲滅小火,確保撲救徹底,防止復燃。
2. 森林防火“十不要”
為確保林區安全,請嚴格遵守以下規定:
●不要攜帶火種進山。
●不要在林區吸煙、用火把照明。
●不要在林區狩獵或放火驅趕動物。
●不要在山上野炊、燒烤食物。
●不要在野外燒火取暖。
●不要在林區內上香、燒紙、燃放煙花爆竹。
●不要煉山、燒荒、燒田埂草、堆燒等。
●不要讓特殊人群和未成年人在林區內玩火。
●不要乘車時向外扔煙頭。
●不要讓老、幼、弱、病、殘者參加撲火搶險。
3.營林用火“五不燒”
因生產性需要(如造林煉山等)進行的野外用火,必須嚴格審批,并遵循“五不燒”原則:
●未經批準不燒。
●未開好防火線不燒。
●未準備好打火工具不燒。
●無人看守不燒。
●風大、天氣干燥不燒。
4. 法律紅線不可碰
2026年1月1日正式施行的《森林草原防滅火條例》規定,防火期內未經批準野外用火行為責任:對單位處2萬元—10萬元罰款,對個人處300元—5000元罰款。
違反防火有關防火規定責任:對于防火期內未設置防火警示宣傳標志、拒絕接受防火登記和檢查、在防火區內丟棄火種等八種行為,責令改正,對單位處5000元—2萬元罰款,對個人處300元—3000元罰款。若行為造成嚴重后果、構成犯罪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文明過節:愛護龍泉山,你我共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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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泉山城市森林公園是成都寶貴的生態屏障和市民休閑的后花園。龍泉驛區近期進一步加強了森林防火檢查卡口值守工作,各街鎮結合轄區森林防火情況,在主要進山路口、集中墳區入口、旅游景點等重要點位科學合理設置森林防火檢查卡口,請廣大市民進山時一定配合檢查,登記好相關信息,不攜帶火種進山,不在林區用火。
在這慎終追遠的時刻,我們也倡議廣大市民朋友:
移風易俗,文明祭祀。 摒棄焚燒紙錢、燃放鞭炮等陳規陋習,采用敬獻鮮花、植樹綠化、踏青遙祭、網絡祭掃等低碳、環保的方式緬懷先人,讓傳統節日回歸清凈與文明。
遵規守紀,安全第一。 進入林區,請自覺遵守森林防火相關規定,主動配合卡點檢查,不攜帶火種入山。如在林區發現火情,請立即撥打森林火警電話 12119,并迅速撤離至安全地帶。
讓我們從自身做起,從點滴做起,用文明之舉守護好龍泉山的綠水青山,讓清明節不僅承載對先人的追思,更傳遞對家園的守護,共同度過一個平安、和諧、文明的清明節。
來源:龍泉驛發布
編輯:龍泉驛殘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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