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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5日,黃曉明為“帶9歲娃騎行”發致歉聲明。
“今天我必須為自己的疏忽鄭重道歉。”聲明稱,“昨日正值假期,我和小朋友也趁著春光戶外騎行,本意是享受大自然,卻在網友地提示下才知道,自己忽略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中“駕駛自行車須年滿12周歲”的規定,對此我深感愧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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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表示,“作為父親,我本該以身作則,時刻把孩子的安全與遵守法規放在首位。借此機會,也想和所有家長朋友們共勉。”
黃曉明在聲明中還透露,他已經去交警部門接受處罰,但還在假期,工作人員建議節后過來。“所以我會在上班時間再到相關交警部門接受處罰和批評教育,再次感謝大家的監督和提醒。”
道歉聲明背后事件起因,是4月4日黃曉明發布了自己與9歲兒子戶外騎行、擊掌合影的照片。據發布的照片顯示,黃曉明父子騎行的IP地址顯示在上海。黃曉明本人騎共享單車,9歲兒子則騎著普通兒童自行車,兩人在人行道前比耶、擊掌、合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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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發文下方評論區,網友稱,“駕駛自行車須年滿12周歲”,黃曉明的兒子才9歲,這種騎行涉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本來黃曉明發布照片初衷是展現父子騎行的溫馨場景,誰承想,9歲兒子上路騎行,讓網友紛紛質疑涉嫌違法。
目前,黃曉明社交平臺父子騎行照片的發文已經不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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