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的洛陽官話
經常有人問我,中國古代多個王朝的統治中心在河南,那所謂官話是否都是河南話?
說實話,這個問題不好回答,因為概念不清楚。所謂河南話,到底指什么時代的河南話?到底指河南什么地方的話?要知道河南很大,各個地域的讀音并不一樣。在先秦,河南被幾個國家分割,政權塑造語言、塑造民族。春秋時期,鄭國的首都在新鄭,就是現在的鄭州附近;周朝的首都在洛陽,離鄭州也不遠,但兩個國家的語言已經有了差別。
《尹文子》里面講過一個故事,說周朝有個人帶著“璞”這種東西去見鄭國商人,問:“想買璞嗎?”鄭國商人很高興:“當然了。”周朝人遂摸出一只死老鼠,鄭國商人嚇得倒退幾步,掩鼻大叫:“趕緊給我扔出去,盡是細菌。”周朝人很委屈:“你剛才不是很想買璞嗎?我們國家的人把沒有腌制成肉干的死老鼠稱為‘璞’。”鄭國商人罵道:“窮鬼,我們鄭國人根本就不吃鼠肉干,我們把沒有治理的玉石叫作璞,那才值錢。”
鄭國的創始人鄭桓公是周厲王胡的少子、周宣王靜的異母弟,建國以來,幾代君主都在周朝兼職,關系夠緊密了,而兩國的語言竟然會產生誤解,可知所謂統一的河南話,在那時恐怕并不存在。
從甲骨文、金文一直到戰國文字的書寫和通假情況來看,從商朝到秦漢,都應該有一種統一的雅言,也就是普通話。鑒于商朝的政治中心在河內,也就是商丘、安陽、朝歌一帶,因此不排除商朝的普通話是以河內方言為基礎的。周國曾經是服從商朝的諸侯國,上層貴族也應該說河內雅言,這才便于朝聘。后來周滅商,估計依舊沿用商朝雅言,因為文字都是承襲的,涉及文化的其他方面應該不會偏離太遠。就像清滅明,也采用北京話為雅言。東周遷都洛陽,上層貴族的雅言開始不一定是當時洛陽本地方言,但肯定會逐漸受洛陽方言的影響。因此,學者多認為東周雅言的基礎是洛陽音。由于周王朝天下共主的身份,各個諸侯國貴族階層的讀書音也應該是所謂的洛陽音,這才高大上啊!像楚國,那么靠南,但從楚簡文字的通假情況來看,基本符合雅言讀音系統。頂多有點自己的小特色,不影響大局。
漢朝的建立者劉邦是個泥腿子,平時可能說徐州方言,可他究竟是做小官的,必然能說官話;他弟弟劉交自小送到魯國儒生那里學習六經,應該是一口山東普通話。劉邦的兒子劉盈,老師是齊國儒生叔孫通,當然也是一口山東普通話。他們的發音估計以洛陽雅言為主,山東腔為輔。山東方言和雅言的差別,就我所知,是經常丟掉輔音韻尾,另外可能就是主要元音開口要小一些。
劉邦奪得天下,起初想以洛陽為都城,大概覺得洛陽普通話味道最正——這是開玩笑,應該主要還是因為洛陽比較繁華。到了東漢,干脆建都洛陽。唐代,洛陽被稱為東都,繁華程度不亞于長安,武則天常年住在洛陽,最后死在洛陽的上陽宮。總之,洛陽的地位很高大上,它的語言一定也是高貴的。
不過洛陽普通話本身也是一直發展的,和現在的河南話,包括洛陽話肯定不是一回事。上古的普通話大概有復輔音,韻母有?、n、m三個輔音韻尾,聲調有入聲。中古沒有復輔音,三個輔音韻尾還在,只是韻部分分合合,和上古不同,聲調仍有入聲。這些特點在現在的河南話中已經基本不存在了(少數方言點有喉塞音韻尾,屬特例)。
秦漢時期的洛陽普通話,在永嘉之亂衣冠南渡時,大量傳播到了南京,所以南京的上層士大夫,普通話也很正。隋代陸法言的《切韻》,一般認為是反映了當時的讀書音,但隨即就有很多人指出它和洛陽話有差別。陸法言也不否認,他說真正的讀書音,即所謂雅言、官話,應當以金陵(南京)和洛陽為準,而南京尤其應排在洛陽之前。(其實《切韻》保留了大量古音,根本不是當時雅言的實錄。)因為南渡的士大夫基本是知識家族,給南京帶去了更正宗的普通話,比普通洛陽讀書人語音更純正;而洛陽淪陷胡塵,隨著歲月的變遷,其本地讀音早已不那么雅正了。所以,古代的雅言、官話,隋唐時期就不能數洛陽話了,更別提現在。
不過,不管是洛陽還是南京,它們的官話都在劇烈變化,反而有些逃到閩南、贛南、嶺南的中原人比較保守。據語言學家研究,語言一旦傳播出去,就會趨向保守,反而在其發源地無所顧忌,劇烈變更。比如美國英語的部分發音特征,就比英國的英語發音更古老。現在的洛陽乃至整個北方,基本沒有了古漢語的主要特征入聲(以山西地域為主的晉語除外),同樣是類似的原因。
南北讀音的分化從14世紀開始,北方方言奠定了現代普通話的基礎,而不是所謂的古代的河南話。
刀筆吏與古人寫字問題
曾經在網上看到一些人,比如某個歷史小說家,某個學者,某位教授,信誓旦旦地說在先秦秦漢時期,中國人寫字不是用毛筆,而是用刀在竹簡上刻,所以有“刀筆吏”這個詞。
這個知識“科普”險些沒笑得我打栽,因為稍微有點文化常識的人都知道,“刀筆吏”的意思完全不是這樣。在先秦秦漢時期,也就是后世那種便宜好用的紙張發明以前,字都是用毛筆寫在竹簡上的。那些在官府處理文書的小吏,一旦寫錯了字,就直接用書刀削掉重寫。所以,對那個時代的小吏來說,書刀是不可或缺的日常工具,就好像裁縫離不了針線。
不過用刀在竹簡上刻字這種誤會,古人也犯過。《考工記》里說:“筑氏為削,長尺博寸,合六而成規。”筑氏這種官,專門制造“削”這種小刀,長一尺,寬一寸。漢代鄭玄注說削就是“今之書刃”,他沒有說是刻字的刀,說明他還是明白的。但唐代的孔穎達就不懂了,他說:“古者未有紙筆,則以削刻字,至漢雖有紙筆,仍有書刃,是古之遺法也。”可見,他已經完全不知道所謂“書刃”不是刻字的,而是挖改錯字用的。
孔穎達這么一說,流毒就開始深廣了,后世很多學者都這么認為。宋代的林希逸寫過一本《鬳齋考工記解》,他說得更引經據典、繪聲繪色:“古人用竹簡,先以火灼后,以削刀刻而為書,漢人猶曰刀筆吏,孔安國所寫《尚書》,猶用竹簡,是古制猶在也。”有關刀筆吏的意思,我們前面已經解釋過了,完全不是他說的那樣。至于孔安國用竹簡寫《尚書》,也是毛筆寫上去的,不會是刻的,而且用刀在竹簡上刻字,也不符合邏輯。竹簡使用之前,都經過削治,去除了水分,除掉了篾青,刀刻上去,字跡哪里看得清?就算刻在石頭上,也需要拓印出來才顯眼啊!日常公文要這么干,還有什么效率?古人會做這種不經濟的蠢事嗎?后世書生四體不勤,五谷不分,閉門胡思亂想,可見一斑。
其實不單竹簡,就算是甲骨文,也有先用筆寫好再刻字的情況。可見,上溯到商代,已經有毛筆了。現在出土的戰國竹簡很多,都是毛筆書寫的。況且那時經常用縑帛當書寫材料,總不可能用刀在布帛上刻字吧?
學者之所以會誤以為早期用刀刻字,估計還是受了一則傳聞的毒。
《古今注》里說:“蒙恬始造即秦筆耳。以枯木為管,鹿毛為柱,羊毫為被,所謂蒼毫。”于是很多人以為,毛筆是到秦代的蒙恬才發明的,還說后世改進了毛筆,用兔毛,精益求精。其實戰國早中期的信陽楚墓已經出土兔毫筆了,比蒙恬要早兩百年呢。商代肯定有毛筆,只是時代過于久遠,腐朽不存罷了。
在竹簡時代,有筆必有刀,就像現在小學生有鉛筆必有橡皮擦,所以在秦漢時期的書中,“刀筆”一詞挺常見。《漢書·朱博傳》里說,朱博任左馮翊(近畿省份行政長官),聽說府中的功曹(類似省組織部部長)為人不地道,收受賄賂,于是召見,丟給功曹竹簡和筆,說:“仔細想想,你自己一生中犯過什么錯,全部寫下來,敢隱瞞半個字,我要你的命。”功曹嚇得要命,把竹簡寫得滿滿的。朱博訊問了一番,知道對方沒敢隱瞞,于是讓其坐下,扔給他一把書刀:“這回就算了,以后可不許再犯,把剛才寫的都削掉吧。”功曹還以為自己死定了,一聽,感動得屁滾尿流,從此勤勉做事,再也不敢馬虎。
到了晉代,紙張開始普及,越發便宜,從此小吏屁股上那把書刀就逐漸消失了,刀筆吏這個詞也流進了歷史的大河,再也沒有回來。
古代的標點符號
有一個問題我也被經常問到:古代沒有標點符號,如何斷句?
這是一個比較常見的疑問,確實讓人困惑。我們所見的線裝書大多數是沒有標點符號的,出土的先秦秦漢簡牘也基本沒有什么標點。不過,古代雖然沒有標點符號,卻有別的辦法斷句。出土的竹簡顯示,簡牘上的文字,遇到書寫者預計閱讀者有可能產生理解困難的地方,會畫上一條短橫,表示在那里點斷,免得讀者痛苦。這點在《侯馬盟書》《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馬王堆漢墓帛書》中都出現過,而且出現得很頻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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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沙簡牘博物館,馬王堆漢簡《天下至道談》(復制品)
在傳世書籍中,這種標點就更多了,有圓點、頓號似的點、三角、方塊等各種類型,非常豐富,有的和現在的標點幾無區別。出土竹簡中,還經常出現一個墨跡濃厚的符號,有點像現在的“乙”字,都寫在一行的結尾,表示這段全部完結,要另起一行記述他事。《楚辭》之外,出土竹簡中還經常出現用兩條短橫表示的重文符號或者合文符號,表示這個字其實是兩個字,但用法很復雜。比如《侯馬盟書》“盦章自質于君所=敢俞出入于趙尼之所=及孫=”,這里的三處兩條短橫是重文符號和合文符號,應該釋讀為“盦(熊)章自質于君所,所敢偷出入于趙尼之所及子孫”。也就是說,第一個“所”字后是重文符號,表示這個“所”字其實是兩個“所”。第二個“所”的后面是合文符號,因為簡中“之所”兩個字寫得很緊密,只占一個字的位置,因此這個合文符號表示這是“之”和“所”兩個字。“孫”字后的應該叫重文兼合文符號,也代表“子孫”兩個字,因為“孫”包括“子”字,所以為了節省筆畫,干脆就合并成一個字形。
有很多古書確實沒有標點符號,但不影響閱讀,為什么?因為有很多虛詞,比如“之乎者也”都位于應該句讀的位置,相當于提示讀者:要斷句了哦。當然也有不少情況既無標點,又無虛詞,就要靠現代人猜了。只是在當時,肯定不影響理解,否則就起不到文字的作用了。我們現在憤怒古書沒有標點不好讀,是因為我們文言水平低,讀不懂。但沒有關系,文言水平低,不等于文化水平低。做一個現代人,不大懂古文,也并不損失什么。
古人寫書多顧慮
古代讀書人少,但也有一些特別卓異的,讀到一定境界,就想卷起袖子,自己當作者,也寫那么一部。不過,在那個時代,寫書非常麻煩,主要麻煩在,還沒發明紙。當然,我說的是比較古的古代。
沒發明紙,只能寫在木頭和竹子上。這兩種材料都不能直接寫,要先整治。木頭貴,不如竹子經濟,所以古代的書多稱為“竹書”,或者“簡書”,“簡”是竹字頭,本義就是竹片。我以前以為制作竹簡很容易,把竹子斬下來,剖成一片片就行了。后來看出土的竹簡,主要是楚國的竹簡,那是兩千多年前的真東西,唐宋以下的大儒們都沒見過,才知道沒那么簡單。楚簡削治得非常薄,非常窄,簡直像睡覺用的竹席篾片一樣,可見整治竹簡很不容易。因此古代人家里窮的,實在想寫點什么,寧愿剝樹皮曬干了寫字,東漢大儒賈逵就這么干過。有的則寫在墻上、樹葉上。總之,對窮人來說,著述特別不容易。
至于字數,每支簡多的可以寫四五十個字,少的二十多。漢代中期以后,《論語》是當時貴族的必讀課本,因為很短,只有一萬五千多字,而這種書,一般行列較疏,每支簡的字數較少,比較講究。以一支簡二十五個字計算,也要寫六百多支。竹子削得再薄,也是有一定重量的。所以,寫一本書,勢必很笨重。
東方朔當年初到長安,給朝廷上書,總共寫了三千支竹簡。估計他家不是太窮,否則每天謀生,累死累活,哪有閑工夫干這事?三千支竹簡,大概能寫七八萬,甚至十來萬字。當初公車令特別叫了兩個精壯大漢來搬,累得氣喘吁吁,只能勉強抬起,再也走不動一步。要運到皇帝跟前,恐怕必須跑幾個來回。史書上說,秦始皇每天要看一百二十斤奏章,秦代的一斤等于現在的半斤(250克),一百二十斤則相當于現在的六十斤(30千克),似乎還沒東方朔那篇奏書字多。美國作家托馬斯·沃爾夫帶著稿子去見他的出版商,雖然是用紙寫的,卻也寫了厚厚幾捆,請人搬到的出版社。要是他生在東方朔的年代,雇幾輛車來運,一點都不奇怪。
最有意思的是東漢的吳佑。他爹叫吳恢,當過南海太守。吳恢是個喜歡讀書的官吏,讀了很多書,不滿足,還想寫一本。吳佑當時十二歲,勸老爸別寫,吳恢奇怪地說:“為什么?著書立說可是千秋功業啊!”吳佑說:“時機不對啊!南海這個地方非常偏僻,遠離朝廷,卻物產豐富,各種各樣的珍稀奇怪之物應有盡有,朝廷中不少人盯著呢。您寫一本著作,肯定要費很多竹簡。這些竹簡非常重,他日您任滿回鄉,勢必要用好幾輛車來載送。這樣一來,必然惹出麻煩。什么,您還是不明白?以前伏波將軍馬援也來過這邊,看到這里的薏苡好吃,就專門裝了幾車,運回北方。誰知遭人誣告,說他運的是幾車明珠。伏波將軍那么大的官尚且被人誣陷,何況是您?還是盡量避嫌較好。”吳恢一聽,撫摩著吳佑的背說:“我的遺傳基因不錯,竟然生出一個這么聰明的兒子!”
因此,吳恢沒有留下任何著作,如果那時有紙張,我們就不會這么遺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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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摘自史杰鵬著《古人的活法:中國古代生活常識》,華齡出版社,2026年1月。澎湃新聞經授權發布,現標題為編者所擬。)
來源:史杰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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