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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太和街道荷花社區的居民們遇到了一樁煩心事,山上的野豬頻頻“下山搞事”,多片農田慘遭“毒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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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野豬破壞的魔芋地
同時,野豬頻繁活躍的區域,靠近天安公墓。清明祭掃熱潮雖已褪去,但仍有不少群眾上山掃墓祭祖。這群“不速之客”,不僅持續糟蹋農田,更對過往群眾的生命安全構成威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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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豬出沒監控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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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和街道林政資源管理站站長 張培源
為保證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我們第一時間向大理市林業和草原局反映了野豬下山糟蹋莊稼,肇事威脅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情況。州、市林業和草原局高度重視此項工作,立即組建了專業獵捕團隊。
4月9日上午,林業工作人員與專業獵捕隊抵達天安公墓附近林區開展野豬生態調控獵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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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護林員帶領下,對野豬出沒痕跡進行了細致勘察,精準鎖定了野豬頻繁活動的區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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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豬出沒留下的痕跡
隨后,由十余只專業獵犬組成的“汪汪隊”登場。捕獵隊員們帶著“汪汪隊”,跟隨護林員、蒼山衛士一同深入密林,沿著崎嶇的山林小徑展開拉網式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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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群經過專業訓練的獵犬在林間快速穿梭、排查蹤跡,不放過任何一個可疑角落。
經過長達五個小時的細致搜尋,獵犬們終于鎖定野豬蹤跡,“汪汪隊”一擁而上,將野豬團團圍住。專業隊員們緊隨其后,精準配合獵犬完成抓捕作業,將肆虐田間、威脅群眾的野豬制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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獵犬正在圍攻野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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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之前,市林草局已提前深入相關村(社區),開展了安全警示宣傳,提醒群眾遠離野豬活動區域,提高自我防護意識。針對野豬造成的財產損失,林草部門也將依據相關法律法規,通過野生動物肇事公眾責任險,為群眾依法依規辦理賠付,切實維護群眾財產權益。
據了解,2024—2025年,大理市共受理野生動物肇事公眾責任險案件85起,賠付資金7.0658萬元。其中,人傷案件11起,賠付5.5456萬元;農作物及財產損失74起,賠付1.5202萬元。主要致害動物為野豬、蛇類,野豬致害占比87.1%。
下一步,大理市將持續加強林區周邊巡查力度,密切關注野生動物活動情況,常態化做好安全隱患排查防控工作,全力守護轄區群眾安居樂業。
2023年6月,在國家林業和草原局公布調整的《有重要生態、科學、社會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名錄》(簡稱“三有”名錄)中,野豬被正式除名。
但《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明確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捕殺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以外的其他陸生野生動物。即便野豬不在“三有”名錄中,擅自獵捕仍屬違法行為,可能面臨法律處罰,情節嚴重的還會追究刑事責任。
如果遭遇野豬,不要驚慌,野豬未受威脅時通常不會主動傷人,可保持對視并緩慢倒退,距離達到30米后再迅速離開;若發現野豬有攻擊企圖,應沿彎曲路線快速避讓。
保障自身安全后,第一時間與當地林業部門聯系,說明野豬出現的位置、數量及危害情況,由專業人員進行處置。
記者:韓玉婷 謝華新
編輯:向紅玉
值周:黑浩川 胡亞玲
主編:李勝
生態環保普法宣傳小知識
《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保護區條例》
第三章 自然保護區的保護和管理
第四十條在自然保護區核心保護區內開展本條例第二十六條規定以外的活動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林業草原、自然資源、生態環境、水行政、農業農村等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可以處10萬元以下的罰款;屬于違法修筑設施或者進行工程建設的,責令限期拆除、恢復原狀,處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的罰款;造成生態破壞的,責令限期修復或者采取其他補救措施,處1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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