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個新聞看得人心里堵得慌。沈陽一對夫妻離婚后,孩子媽媽直接下了一單網約車,讓司機把年幼的女兒送到前夫那里去。結果你猜怎么著?孩子爸爸接到電話,第一反應不是關心孩子,而是氣沖沖地質問:“你給我送過來干什么?我在打麻將,沒空下樓接,從哪里送來的給我退回哪里!”孩子媽媽也不甘示弱:“他不接你就把孩子扔路邊,我也沒空管。”兩個人誰都不愿意管這個孩子,好像這閨女是個快遞包裹,可以隨便拒收、隨便扔。
今天咱們就聊聊這件事,順便說說法律上到底怎么看待這種“甩手父母”。
一、網約車司機接了個“送孩子”的單,到了地方才知道是燙手山芋
當天這位網約車司機接了一個訂單,備注是送一個小女孩到某個地址,下單的是孩子媽媽,還特意交代到了之后打預留電話,讓對方下來接孩子。司機一開始以為就是普通的家庭接送,沒多想就答應了。
等車開到目的地,他撥通預留的號碼,接電話的是個男人,語氣特別沖,上來就問:“誰讓你送孩子過來的?”司機耐著性子解釋:“是你媳婦兒讓我專程送孩子過來的。”這下可好,對方直接炸了:“我跟她早就沒關系了,哪來的媳婦兒?我現在忙著打麻將,根本沒空搭理,從哪里送來的就給我送回哪里去,我絕不會管這個孩子!”
司機這才明白,原來這對夫妻已經離婚了。可大人之間的事,憑什么讓孩子跟著受罪?小女孩就在車上,全程聽著電話那頭父親的吼叫,沒哭也沒鬧,眼神里全是習慣了的那種無奈。
二、媽媽讓“扔路邊”,爸爸只顧打麻將,6歲女孩說“那就把我放這里吧”
司機沒辦法,又撥通了孩子媽媽的電話,想問問到底怎么處理。結果孩子媽媽的態度更讓人寒心,她暴躁地說:“他不接就算了,你直接把孩子扔路邊!我這邊事情也多,沒空管,隨她怎么樣!”
司機當場愣住了。一個讓扔路邊,一個死活不肯下樓接,兩個人就這么把一個六七歲的孩子當皮球一樣踢來踢去。司機轉頭問小女孩:“爸爸不愿意下來接你,媽媽也沒空管你,現在該怎么辦呢?”小女孩弱弱地說了一句:“要不然你就把我放在這里吧。”
司機聽了心里特別不是滋味。大馬路上車來車往,還有不少陌生人,一個這么小的孩子獨自留在路邊,萬一出了事怎么辦?他搖搖頭說不行,必須等監護人來接。然后又溫柔地問孩子餓不餓。小女孩慵懶地伸了伸身體,輕聲說有點餓。司機把車停好,帶她去吃了一碗面。
這孩子全程沒有哭鬧,沒有發脾氣,反而顯得特別“懂事”。可這種“懂事”背后,是多少次被父母推來推去之后才練出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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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法律說得明明白白:離婚不是甩掉孩子的理由,父母誰也別想跑
很多人覺得,人家父母都說了“扔路邊”,司機照做不就行了?錯!大錯特錯。
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說白了,離婚只是夫妻關系沒了,但爸還是爸,媽還是媽。你打麻將沒空?那是你的事。你工作忙沒時間?那也是你的事。孩子的安全和撫養,法律上沒有任何商量余地。
再說說司機。根據《民法典》侵權責任編的相關規定,如果一個人明知存在人身安全風險,有能力施救卻故意放任不管,造成他人損害的,需要承擔民事賠償責任。司機作為成年人,很清楚一個六七歲的孩子獨自在路邊有多危險。如果他真聽了那對父母的話把孩子扔路邊,萬一孩子走丟、被拐或者發生意外,司機也要擔責任。
所以這位司機的做法非常正確:先穩住孩子,帶她去吃飯,同時保留好訂單記錄和通話錄音,最穩妥的辦法就是直接報警,讓警方介入處理。父母不管,法律會管。
說實話,看完這個新聞,心里五味雜陳。這對父母一個比一個冷漠,一個比一個自私。爸爸寧愿打麻將也不愿意下樓接孩子,媽媽張口就說“扔路邊”。孩子不是快遞,不能拒收,更不能隨便扔。你們把她帶到這個世界上來,就得對她負責。
這里也想問問大家: 如果你是那個網約車司機,你會怎么做?你覺得這對父母的行為,除了道德上該被譴責,法律上應該受到什么處罰?你有沒有見過或者聽說過類似的“甩手父母”?歡迎在評論區聊聊你的看法。
最后說一句:婚姻可以失敗,但為人父母的責任不能失敗。孩子沒有選擇父母的權利,但父母有義務給孩子一個起碼的安全和溫暖。如果連這點都做不到,當初為什么要生?
(案例來源:中安在線,人物均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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