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自:海口發布
4月11日 ,海口國家高新區正式出臺《關于支持生物醫藥產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措施》(以下簡稱《措施》),通過11條核心措施,圍繞研發創新、品種擴增、平臺建設、新賽道新業態、國際合作、人才引進等關鍵環節,以全鏈條賦能,加快打造千億級生物醫藥產業集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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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國家高新區。海口市融媒體中心 記者康澄淋 攝
《措施》精準聚焦本地研發,對在園區轉化的創新藥械以創新券方式予以支持,重點支持的藥械品種包括1類創新藥、2類改良型新藥、第三類醫療器械、第二類創新醫療器械、第二類醫療器械等,單個企業每年最高獎勵1000萬元。
《措施》鼓勵重大功能平臺建設,對新獲批的重點實驗室、技術創新中心、制造業創新中心、新興產業創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工程技術研究中心、企業技術中心、中試平臺等國家級和省級創新平臺,按等級最高獎勵500萬元。對帶動產業集聚的引領性、突破性項目以及研究開發(CRO)、檢驗檢測、概念驗證、中試等重大公共服務平臺項目,最高獎勵1000萬元。
在支持一致性評價與集采、經典名方與目錄準入方面,《措施》對全國前五個通過仿制藥一致性評價或確定為參比制劑的品種,以及參加國家和省際聯盟藥械集中帶量采購中標的品種,單個企業每年最高獎勵200萬元。對首次進入國家基本藥物目錄、國家醫保目錄的中成藥品種,以及南藥、黎藥等中藥經典名方復方制劑取得注冊批件并產業化的,單個企業最高獎勵300萬元。
值得一提的是,“樂城研用+海口生產”作為國際創新藥械實現地產化的“快車道”,正成為園區產業高質量發展的重要路徑之一。《措施》明確,支持企業開展國際合作,對引進國際藥械到園區地產化的,最高獎勵200萬元;對通過該模式落地的藥械品種,再給予最高300萬元的疊加獎勵,單個企業每年最高獎勵500萬元。此外,企業從市外引進藥品和醫療器械批件落地轉化,最高獎勵100萬元。
同時,《措施》聚焦新業態與海洋生物制造新賽道、高層次人才支撐、國際市場拓展、企業并購重組,設置了相應的獎勵政策。
《措施》鼓勵企業積極布局數字療法、細胞與基因治療、合成生物、特醫食品等前沿領域,相關品種最高獎勵100萬元。對實現加工增值、保稅維修業務閉環的企業,最高獎勵50萬元。對海洋藥物、海洋器械、海洋化妝品等海洋藥械產品,單個企業每年最高獎勵100萬元。
《措施》對新引進的生物醫藥高端人才,應屆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碩士研究生每人每月分別給予2000元、1000元補貼。對經認定的院士工作站、柔性引才協同創新中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最高獎勵80萬元。對企業獲得國際機構認證或國際注冊品種,單個企業每年最高獎勵300萬元。對企業開展技術出海,將創新成果授權海外的,最高獎勵200萬元。鼓勵境內外企業對園區企業依法開展并購重組,最高補貼500萬元。
具體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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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國家高新區
編輯:王河燕
審核:楊雨霞、薛雯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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