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報訊你是否在退款時遇到過商家強制索要身份證、銀行卡等隱私信息,不給就不退款的情況?近日,白云區消委會成功調解一宗服務退款糾紛,切實維護了消費者合法權益。
近日,市民謝女士在白云區某婚紗攝影店,通過微信支付了1500元婚禮服務定金,商家當場開具收據。僅兩天后,謝女士因個人原因提出退款,并未給商家造成實質損失,商家也同意全額退還定金,卻提出了不合理要求:必須提供夫妻雙方身份證照片、銀行卡號,并簽署退款協議,否則拒絕辦理退款。謝女士表示,自己是通過微信支付,按照支付規則可直接原路退回微信賬戶,本無須提供身份證、銀行卡等敏感隱私信息,但商家仍堅持不給相關信息就不退款。無奈之下,謝女士撥打廣州12345熱線進行投訴。
白云區消委會接訴后,立即聯系商家核實情況并組織調解。商家表示退款無異議,但公司財務退款流程需要相關信息才能辦理。白云區消委會新市分會工作人員指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信息保護法》第六條“處理個人信息應當具有明確、合理的目的,并應當與處理目的直接相關,采取對個人權益影響最小的方式。收集個人信息,應當限于實現處理目的的最小范圍,不得過度收集個人信息。”的規定,消費者通過微信支付的訂單,原路退款無須額外提供身份證、銀行卡等信息,商家強制索要屬于過度收集個人信息,不符合合法、正當、必要原則,更不能以此為由拒絕履行退款義務。經過耐心調解,商家認識到自身行為不妥,當場將1500元定金原路退回謝女士的微信賬戶,謝女士對白云區消委會及新市分會的工作表示高度認可和感謝。
在此,白云區消委會提醒廣大消費者:一是退款時堅持原路返還,微信、支付寶等支付渠道可直接退回,有權拒絕商家索要非必要隱私信息;二是明確個人信息受法律保護,對過度收集、變相要挾的行為堅決說不;三是妥善保留支付憑證、溝通記錄等證據,遇到侵權行為及時撥打12345熱線維權。同時呼吁廣大經營者: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信息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遵循個人信息最小必要收集原則,規范退款流程,不以提供隱私信息作為退款前提,誠信經營,守護消費者信息安全與合法權益。
采寫 新快報記者 李應華 通訊員 杜鵑 熊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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