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報訊 為規范第139屆廣交會和“五一”節假日期間市場價格秩序,維護消費者合法利益,促進各經營者及相關單位嚴格遵守價格法律法規及政策,防止發生各類價格違法行為,4月14日,廣州市市場監管局發布提醒告誡函,對全市各經營者及相關單位提出明確要求。具體內容如下:
一、嚴格遵守法律法規
各經營者及相關單位要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明碼標價和禁止價格欺詐規定》《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等價格法律法規,自覺增強社會責任感,加強價格行為自律,嚴格依法經營。
二、嚴格執行價格政策
(一)住宿行業
各酒店賓館及提供住宿服務的經營者要在經營場所和網絡預訂平臺做好客房價格的明碼標價和收費公示工作,價格發生變動時應及時調整相應標價,不得收取標價之外未標明的費用。嚴禁入住前不公示告知、入住后擅自漲價行為,嚴禁在網絡預訂平臺等渠道預定房間訂單生效情況下無正當理由單方面毀約或者擅自提高價格。有償提供客房用品、洗滌、訂票、餐飲、停車以及休閑娛樂項目等服務的,應標明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等信息。嚴禁采取虛構原價、虛假打折、模糊標價等手段誤導、欺詐消費者;嚴禁捏造、散布漲價信息,擾亂市場價格秩序。
(二)零售行業
各商場、超市、市場經營者要認真落實明碼標價規定,不得在標價之外加價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不得趁展會與節假日期間串通漲價、哄抬物價、牟取暴利。在開展促銷活動時,要遵循公平、合法、誠實信用的定價原則,醒目標明活動期限,不得虛構原價、虛假優惠折價,不得利用虛假或者使人誤解的標價方式誤導消費者。
(三)餐飲行業
各餐飲服務經營者要自覺規范價格行為,確保店內菜單、價簽、自主點餐應用程序等方式顯示的標價內容一致,且以顯著、清晰方式標示菜品酒水名稱、價格、計量單位等內容。需收取“茶位費”的應當在醒目位置做好明碼標價;提供鮮活產品等商品時,應明確標示當日價格,不得使用“時價”等模糊語言;不得出現“反向抹零”結算的價格違法行為,提供外賣打包服務的,要做好外賣打包費明碼標價。
(四)旅游行業
各景區、宗教場所及周邊經營場所應做好門票、商品零售網點、游樂設施及導游講解等相關明碼標價工作,應在其網站、收費場所等醒目位置標明門票種類、門票價格、優惠政策、監督舉報電話等內容;設有通票、聯票和臨時門票的,其通票、聯票和臨時門票及游覽服務內容應一并公示。除法律法規明確規定外,各景區、宗教場所及周邊經營場所不得將門票與景區、宗教場所及周邊經營場所內交通運輸服務、保險及景區內由游客自愿選擇的娛樂設施、臨時活動、講解服務等捆綁銷售,不得強制或變相強制服務并收費,不得以門票強制代收其他任何費用。
(五)客運及停車場等服務行業
客貨運、鐵路、航空等交通運輸單位應嚴格執行票價政策,做好票價公示;高速公路服務區、火車站、機場等相對封閉區域內的經營者應當嚴格落實明碼標價,嚴禁實施價格欺詐。各停車場須在顯著位置設置收費公示牌,嚴禁超出公示價格另行加價;實行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的停車場嚴禁超標準收費或變相增加收費。
(六)其他服務行業
洗車場、家政服務、美容美發場所等其他服務行業,經營者在展會和節假日期間內應履行價格承諾,嚴格落實明碼標價,無正當理由不得隨意漲價,嚴禁收取未標明的費用。
廣州市市場監管局指出,自本提醒告誡函發布之日起,各經營者及相關單位應高度重視,嚴格按照上述要求開展自查自糾,切實規范自身價格行為。市場監管部門將加強價格監督檢查,對情節嚴重、影響惡劣的價格違法行為依法查處并公開曝光。歡迎廣大消費者和社會各界對各經營者及相關單位的價格行為予以監督,若發現有價格違法行為,請及時向市場監管部門投訴舉報。
采寫:新快報記者 張曉菡 通訊員 穗市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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