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拒絕”是否具有合法授權,是否符合患者真實的意思表示,一審判決未做充分的審查。
案件中患者授權委托書策的簽名是熊偽造的。筆跡鑒定申請未被采納,在關鍵證據未核實的情況下作出實體裁判,程序上存在明顯瑕疵與違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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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路某軍在“三拒絕”中違反了醫療規范。清華長庚醫院安寧療護辦理有明確流程:首先是申請與專業評估,其次需簽署明確放棄有創搶救的知情同意書,最后辦理入院登記。
熊某稱,19日策入院時狀態不錯,能玩手機;20日下午16:57,策還通過微信與醫生溝通病情。在患者意識清醒、具備自主簽字能力的情況下,路某軍與熊某為何不讓策本人簽授權書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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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三拒絕”引發公眾質疑時,熊緊急向路院長咨詢:為什么病歷上寫著我拒絕治療呢,我想給大眾解釋一下。
這側面印證,在簽署三拒絕時,熊壓根都沒有弄懂拒絕治療是什么意思。
20年11月,策病重期間,熊全款購入四室兩廳豪宅,次日便以無錢治病為由,讓策出院停藥長達兩個月,導致策病情急劇惡化。熊某的抉擇,從來都不是以策為優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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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策的情況并不符合安寧療護的入院條件。該院明確要求:
1. 晚期惡性腫瘤、嚴重慢性病等無法治愈,預計生存期≤6個月。
2.患者及家屬自愿接受,放棄過度搶救,以減輕痛苦、舒適有尊嚴為目標。
3. 生命體征相對平穩,能耐受轉運。
安寧療護不等同于放棄治療的“三拒絕”。策從未留下任何字據表示自愿接受“三拒絕”,反而他明確表示赴京是為尋求優質醫療資源,堅信有起死回生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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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場幾千里奔襲赴長庚的安寧療護其實是熊全程在主導。熊比策更早添加路院長的地球號。3月10日,熊明確告知記者策將乘救護車前往北京清華長庚醫院接受安寧療護。
而策本人直至3月15日才首次與長庚溝通病情,他甚至不知醫院全稱。
長庚床位緊張,需提前1-2周預約,疫情期間更緊張。15日路某軍告知策,記者張躍此前做了大量溝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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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路院長是如何評估得出策能耐受長途轉運的?熊說,策在杭州時已出現咳血、呼吸困難癥狀,轉運途中基本無法說話。
策赴長庚本來是為了求生,杜熊有哪一點做法體現了她們想讓策生?策明確表達他想見許M,杜熊婆媳是知道的,醫院為何在策昏迷后不通知許M?
三拒絕不簡單,疑點重重。路院長是誰引見給熊的,24小時不到聯系好第一爐又是誰幫忙的?誰是背后的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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